近日
黑林铺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其商铺模特身上的内衣被盗
损失达 4600 余元
让我们一起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案件回顾
2025年5月15日13时许,黑林铺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李女士报警称,其位于人民西路西苑茶城商铺内模特身上的内衣被盗,被盗物品共计损失 4600 余元。
接警后,黑林铺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经调看现场及外围监控视频,发现5月14日7时40分许,一名男子进入店内,将模特身上的内衣取下并装入随身携带的双肩包后逃离现场。
经工作,警方核实锁定嫌疑人为栗某,并查明其于盗窃当日已逃往晋宁区家中。随即,民警驱车前往晋宁区实施抓捕,现场查获被盗物品,并将栗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栗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商铺物品盗窃案件时有发生,请广大商户和居民务必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建议安装高清监控设备并确保 24 小时正常运行,离店时务必锁好门窗,避免财物暴露在外。如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请立即拨打 110 报警,并尽量留存现场影像资料。警民携手,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守护财产安全。
什么是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1、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2、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前一种类型可谓普通盗窃,后四种类型可谓特殊盗窃。
盗窃罪刑事处罚与治安处罚区别
盗窃罪属于刑事犯罪,刑事处罚较为严厉。一般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处罚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相对较轻。对于盗窃等行为,若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贪图小利窃取他人财物,误以为占得便宜,实则不仅最后需如数退还,而且将面临刑事处罚。切莫对日常生活中的小偷小摸不以为然,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最后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