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某今年36岁。往前倒15年,她总共结了8次婚。
前5次不提了,真正出事的是后面3次。一套差不多的剧本,换了三个男人,骗走了30万出头。
7月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挂出了这起案子的一审判决。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她诈骗罪,6年有期徒刑,罚金4万,还得把骗的钱全吐出来。
文某:认识一天就领证,彩礼14.8万
先说第一个。
2023年11月29日,罗某通过一家婚介公司认识了文某。相亲的时候她把之前那些闪婚史藏得严严实实,文某一家人信了。第二天--就是认识的第二天--两个人就去民政局把证扯了。
文某的父亲掏了14.8万彩礼,又花了3.4万买黄金首饰。罗某跟着文某回了湖北,住了没多久就开始搞事情。一点点制造矛盾,故意放大矛盾,最后两个人分了房睡,吵得不可开交。
2024年1月,罗某回贵阳办婚宴。婚宴办完,文家那边怎么催她回湖北,她都不去。彩礼和变卖黄金的钱,全让她拿去还了私人债务,剩下的自己花掉了。
许某:又闪婚,说离婚是为了多拿拆迁款
第二个男人叫许某,2024年9月14日相上的。
这回罗某换了个说法。她不藏着闪婚史了,改成编故事--跟许某家解释说自己多次闪婚离婚,是为了多搞几个户头,好多拿拆迁补偿款。许某一家又信了。
当天相亲当天领证。彩礼8.8万,罗某实际拿到手2.8万,另外6万放在婚介公司,约定等她怀了孕生了孩子再给。第二天两个人去了江苏,许某的母亲花了4470块给她买了条金项链。
然后老剧本又来了。制造矛盾、放大矛盾、编理由走人。金项链变卖了还债,2.8万彩礼也花光了。后来两个人离了婚,婚介公司把暂存的那6万退给了许某。
曾某:黄金首饰追回来了,又开口要了4000块
2025年3月30日,曾某出现了。
罗某又把闪婚史藏了起来。4月3日登记结婚,彩礼8.8万。在江西一起生活的日子里,曾某给她买了戒指、项链、挂坠、耳饰,花了16728元,又给买了一只金手镯,33680元。
罗某没忘记老本行。矛盾照旧制造,然后5月2日搬出"奶奶生病了"的理由,离开了江西。走都走了还不消停--通过某平台两次找曾某要钱,一共要了4000块。
2025年6月5日,警方从她那里把黄金首饰查获了,还给了曾某。
15年8次,前5次也好不到哪去
判决书里把她的婚姻史从头到尾捋了一遍。
2010年跟廖某结婚,生了个女儿,2011年就离了。2014年跟王某结婚,2015年离。2018年跟何某结婚,同年11月又离。到了2022年,她开始走婚介相亲闪婚路线--当年9月嫁到江苏丁某家,12月又嫁到陕西马某家。这两段加上之前的三段,一共五段。
加上涉案的三段,刚好八次。
2025年6月4日,花果园派出所电话通知罗某去配合调查。她第二天去了,但一个字都不认。拒不供认。
今年6月18日,法院一审落槌:罗某犯诈骗罪,判了6年,罚4万。退赔方面--文某18.2万,许某32470元,曾某9.2万,总共3064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