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联 百万巨债该妻子偿还吗?专业人士解析

2025-01-16 17:02  检察日报正义网

2024年最后一天,一位身着藏青色冬衣的女士来到安徽省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眼眶泛红地握着检察官韦业强的手,一时有些语塞。她本是一名普通教师,却背负百万元债务长达十年,而这笔债务竟源于已经离家二十年、几乎从未露面的丈夫。

2014年11月,奚女士收到芜湖市三山区法院(2021年4月更名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份执行通知书。她满心疑问,询问后才知道,这年8月,法院对她作出一份她完全不知情的民事判决。判决结果犹如晴天霹雳--她需要与丈夫张某共同承担100万元债务,而张某自从2003年离家出走后,至今未归。

"当时我拿着那份判决书反复看了好多遍,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十多年不尽家庭义务的人欠下的债,要由我来承担?"奚女士回忆道。

原来,张某与胡某于2012年签订房产作价冲抵债务协议,并重新约定剩余未清偿借款为100万元。2014年5月,胡某因催讨债务未果起诉至三山区法院,法院支持了胡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和奚女士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胡某于2014年1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此奚女士的工资账户被法院冻结,多年来多次被划扣,仅能支取基本生活费用。

奚女士担任教师的工资是其唯一的收入,如今用来赡养老人、抚养女儿实属困难。从2014年12月起,奚女士多次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均未获得支持。

2020年4月,奚女士向芜湖市三山区检察院(2020年12月更名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韦检察官,来到这儿是我最后的希望了。"奚女士对韦业强道出了内心的苦楚,"这些年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路,敲了多少门。教了二十多年书,我很懂怎么'讲理',可这笔债务实在太不讲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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