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何小鹏提出四项建议:在保持L2级安全监管体系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推动自动驾驶政策从L2级向L4级跨越,简化L3中间环节;逐步明确L4级自动驾驶车辆的注册与通行管理体系,逐步推动L4车辆在全国范围内合规上路。
此外,开展交通法规适配性评估,针对自动驾驶特性,在安全前提下,优化形成"人类驾驶"与"机器驾驶"分类适用的交通行为规范。
同时,何小鹏建议,赋予特定场景下L4级无人驾驶C端应用的地方试点管理权,允许部分基础条件成熟的城市在特定低风险场景开展L4应用试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的经验。通过制度供给与技术能力的同步演进,有助于为高阶自动驾驶的规模化落地建立更加稳定、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在高级别自动驾驶落地环节面临国际竞争的压力下,推动自动驾驶从L2跨越L3,直接向L4跨越,不仅是技术路线的选择,更是制度体系、法规环境与治理能力的系统性升级。加快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度瓶颈,将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产业在全球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