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性侵4岁、6岁女童,砍颈溺水还偷钱!判死刑为何没算杀人罪

2025-08-24 17:50  头条

8月20日,人民法院公布了蒋某亮被执行死刑的消息。这个曾于2018年在四川达州对两名女童实施暴行的人,最终被依法处决。案件细节令人发指,但司法程序走完用了三年多时间,过程很复杂。

2018年12月22日下午,蒋某亮潜入达州一户农家。屋里只有6岁周某甲和4岁周某乙姐妹。他从厨房门进去,先对两人实施性侵。因孩子哭闹,他用刀砍周某甲头部、割脖子,又捂住另一名孩子嘴。后来他上楼偷了6205元现金和手机。下楼时又对另一个孩子溺水。听到外面有人声才逃跑,次日被抓。

两名女童送医后幸存。周某甲重伤二级,周某乙轻伤二级。她们至今身体和心理都有严重创伤,后续治疗还在进行。蒋某亮2017年因抢夺坐过牢,出来后没多久又犯案,手段越来越恶劣。

案件审理过程漫长。2020年4月达州中院一审判他死刑。但蒋某亮上诉后,四川高院发回重审。重审后,检察院认为强奸罪量刑太轻再次抗诉。直到2021年6月,高院改判强奸罪死刑,与盗窃罪合并执行死刑。最高法在当年12月核准了死刑。

争议焦点在于罪名认定。检方认为,蒋某亮在强奸过程中用致命暴力,应单独定故意杀人罪。但法院认为,所有暴力都是为了实施强奸,属于同一犯罪目的,只算强奸罪一罪。法律条文规定,为达到强奸目的而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按强奸罪论处。

审判期间,蒋某亮辩解称没想杀孩子,只是想阻止哭闹。但证据显示,他多次使用极端手段,如反复溺水,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另外,他离开时发现孩子还有呼吸,但没继续伤害,这点也被作为判断动机的依据。

案件引发社会讨论。有人质疑司法流程耗时太久,从一审到最高法核准用了三年三个月。也有人说死刑是必要惩罚,保护潜在受害者。达州当地加强了对留守儿童的巡查,安装了一批监控设备。

受害者家庭拒绝接受采访,但有报道显示,两个孩子现在仍需定期治疗。周某甲颈部留有疤痕,语言功能受损。周某乙有严重心理障碍,见到陌生男性会发抖。

蒋某亮老家村支书说,他释放后曾试图帮教,但没效果。司法系统现在更注重服刑人员出狱后的跟踪管理。2023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对再犯的处罚条款。

这起案件暴露了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的漏洞。很多家庭白天外出打工,孩子独自在家。案发地附近近两年增加了护村队巡逻,但人力不足。某公益组织正在试点儿童安全手环,遇到异常会自动报警。

法律界人士指出,类似案件近年增多,需加强预防措施。最高法公布的案例库起到警示作用,但具体执行还要看地方落实。蒋某亮的死刑执行,让受害者家属得到了慰藉,但社会仍需更多实际行动来保护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