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地址36个!男子利用“ 7 天无理由退货”骗取200余万元,获刑11年(2)

2024-12-27 13:44  潇湘晨报

胡某通过二手交易平台将货物卖出,非法获利,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并给被害单位造成了财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胡某退货退款订单累计金额共 227 万余元,给涉案电商平台造成损失共计 165 万余元;对于胡某申请退货但是已经毁损无法追查的包裹,合议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予认定。最终胡某被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剥夺政治权利 2 年,罚金人民币 1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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