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东南网6月26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经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也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试点迈入全面建制新阶段。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制度化筹资和专业化服务,为失能群体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保障,属于社会保险"第六险"。长期护理保险以"人人参保、共济互助"的方式,为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进食、穿衣、压疮预防等生活照护,以及换药、导尿、功能训练等医疗护理,对上述护理给予相应费用保障。
据介绍,福州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6月即已启动试点工作,目前已累计超1.8万人享受长护待遇,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
覆盖全民 支持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共济缴费
《实施方案》明确覆盖全民,将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等纳入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从城镇到乡村、从就业人群到非就业人群,参保后都能够享有这份坚实的照护保障。
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机制,职工、居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与基本医保共同缴费。筹资标准=不同人群的缴费基数×统一费率,再由单位、个人、政府等进行分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