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扇丈夫一巴掌让滚,翻旧账提起8个亿就来气,丈夫回答笑不活

2024-07-19 09:31  头条

"这对夫妻彻底出名了!"河南,女子啪的一声,无缘无故打了丈夫一耳光,让他赶紧滚,别在自己眼前晃荡,看见他就烦。丈夫气坏了,问女子他咋了?女子翻旧账,说男子骗婚,结婚前说他家有8个亿,没想到竟然是8个姨。结果笑不活了!网友:离婚还能分走4个姨。

刘萍坐在小超市的收银台旁,半天都不见进来一个顾客,不觉心烦意乱。

这生意干的不死不活,房租水电每天都得好几百,好在没雇人,她和丈夫一起经营,省点人工钱。

她拿出手机,刷视频打发时间,稀释自己的焦虑。

可没心没肺的丈夫杨修,竟然在柜台外排球,让刘萍气不打一处来。

突然,球弹到柜台,差点没砸在刘萍脑袋上,她顿时勃然大怒,起身就扇了丈夫一耳光,让他赶紧滚,别在自己眼前晃荡,看见他不烦别人。

冷不丁被打的杨修瞬间愣在原地,有些晕头转向,一脸茫然地望着刘萍,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我咋了?你说看见我就烦?"他的声音里带着不解和委屈。

在他看来,女人就是莫名其妙,一会风一会雨,男人的脸就是他的颜面,怎么能说打就打?这老婆真是反了天了。

刘萍回怼:就是不想看见你这张脸,长得该大地不大,该小地不小。

杨修再次懵圈:那该大,哪该小?

刘萍瞥了他一眼,充满嫌弃的说:眼该大,嘴该小,你正好长反了。

杨修不乐意了:那你当初是咋看上我的?

刘萍更来气了,开始翻起了旧账,"还不是因为你骗婚!结婚前你说你家有8个亿,结果呢?竟然是八个姨!"

杨修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狡辩:我家的确是8个姨啊,我哪骗你了?

"那还不是骗人?你偷换概念,这不是存心逗我玩吗?还老说我不关心你。实在不行你去缅甸。不但对你掏心掏肺,还能掏你腰子。"

杨修被刘萍噎的瞠目结舌,气的牙痒痒,又无处发泄。

他本想揍刘萍一顿,还一巴掌之仇,可如果不想过了,这样可以,日子想继续过,他就得忍。

再说了,他也没长打老婆的手,家也不是讲理的地方,理讲不明白还伤夫妻感情。

但话又说回来了,刘萍太不讲理了,她明知道自己说的8个亿就是一句玩笑话,自己一个普通百姓,祖上也是农民,拿来的这么一笔钱?

可婚前听自己说完,她笑得前仰后合,觉得自己很幽默,婚后缺拿这个说事,这不是故意找茬吗?

有事说事,打人不打脸说话不揭短,不能打男人的脸,那是他的尊严。

真是最毒妇人心呀,还让自己去缅甸,虽然自己没啥本事,但如果家里没了他,就等于天塌了,她一个妇道人家再能耐,也就只能撑起半边天。

虽然现在生意不好做,但吃喝不愁,人得学会知足常乐,他杨修再没能耐,也没上一家老小饿肚子。

他气不过说了句:不过就离婚!

刘萍也不甘示弱:离就离谁怕谁!

杨修转身就出去了,他得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怒火发泄一下,否则非憋屈出病来,这个家不能没有他。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刘萍给丈夫一耳光,构成违法。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具体到本案,刘萍对杨修动手打了耳光,并进行了言语上的侮辱,这些行为如果频繁发生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家庭暴力。

但单次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被直接视为犯罪,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调解和干预。

2、刘萍抬手就打丈夫,同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刘萍的耳光行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达到了治安处罚的程度,那么她可能会面临上述的行政处罚

3、《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是对家庭成员行为的一种规范和引导。

如果刘萍和杨修因家庭暴力等问题导致感情破裂,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并依法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虽然刘萍对杨修动手打了耳光并进行了言语侮辱,但单次行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般不被直接视为犯罪。

然而,如果这种行为频繁发生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夫妻间应尊重彼此、平等相待,如无法调和矛盾,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