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三年选一回秀女,后宫装不下该如何?这类人太占优了
"后妃的品德,是社会风气的开端,能教化天下、端正夫妇之道。" 这话可不是说着玩的,足以见得清朝后宫里的女性,在当时社会中地位有多重要。从清朝开始,每三年一次的 "选秀女",就成了给后宫选妃的主要路子。史书上记载,每年后宫都会来一拨新的秀女,人一多,怎么管、怎么挑,就成了件特别麻烦的事儿。
其实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里,给后宫选秀女是常有的事儿。但到了清朝,顺治皇帝把这规矩给改了改,搞了点创新:他规定,只要是蒙、满、汉军八旗官员、士兵或者普通壮丁家里,14 到 16 岁的姑娘,都必须来参加选秀。《大清会典》里,把这个制度写得明明白白的。

到了乾隆那时候,这规定就更完善了:旗人姑娘要是符合条件却没按时来参加,第二年必须补上;就算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也不能自己偷偷嫁人,非得先过了选秀这一关不可。
别看 "选秀女" 这三个字听着简单,实际流程复杂得很。户部专门负责盯着这事儿,还得举报那些不按规矩来的。各地先挑出来的秀女,得提前送到京城。至于怎么送,就得看家庭背景了:宦官家里的秀女,有专人接送;可兵丁家里的姑娘,就得自己花钱雇人送。乾隆还特意规定,不管是什么官阶,只要有人负责接送秀女,就能奖励一两银子,用作路费。
选秀当天,全国各地来的秀女,先到神武门下车等着,然后由太监领着进顺贞门,按着名单排队。进了顺贞门,就轮到皇帝亲自挑选了。皇帝每天只挑两旗的姑娘,秀女们六个一排站好,要是皇帝看着顺眼,就把她的牌子 "留下",这叫 "留牌子";没被看上的,牌子就被撂一边,也就是 "撂牌子"。就算入围了,还得再复选一次,经过培训之后,才能分到不同的寝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