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未拴绳犬追赶女童被摔死,律师:若女童家属是紧急避险,无需担责(2)

2024-09-06 17:20  九派新闻

【2】律师:防卫应根据现场紧急性等情况把握好尺度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向九派新闻表示,狗咬人时,为了救人,打伤乃至打死狗,这是紧急避险。狗主人未拴绳,狗追着孩子,孩子家人为保护孩子,将狗摔死,亦属于紧急避险。"这是人身受到威胁时,做出的损害较小一方利益,维护较大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这也提醒各位狗的主人,出门遛狗要记得拴绳,防止狗咬人。"蓝天彬说,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在此事件中,狗主人未牵绳遛狗且未尽看管责任,是导致小孩受惊吓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女童爷爷出于保护孙女的目的进行干预可以理解,但防卫应根据现场紧急性等情况把握好尺度。若其在事后将动物摔死,则不符合正当防卫。是否防卫过当,需进一步查明事实进行判定。"若是正当防卫,女童爷爷无需担责。若防卫过当,可以对动物主人进行适当补偿。造成女童损害的动物主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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