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责任人员和机构处理情况。
在已对肖某、董某莹调查处置的基础上,根据调查结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批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和机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给予中日友好医院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崔某诫勉;
给予北京协和医学院分管招生、教学等工作的副院校长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日友好医院党委
给予胸外科主任梁某阳党内警告、记过处分;
给予大外科护理单元副护士长兼胸外科护士长石某慧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给予护理部副主任、手术麻醉科护理单元护士长兼手术室护理单元护士长张某警告处分;
给予脊柱外科主任移某诫勉。
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
给予教务处处长马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免职处理。
图为协和医学院
北京协和医院党委
给予骨科主任仉某国诫勉;
给予胸外科主治医师邴某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给予董某莹导师邱某兴批评教育(已退休,不再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
给予骨科吴某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
给予骨科吴某宏诫勉谈话并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
给予重复发表论文的通讯作者吴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党委
- 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通讯作者邢某增科研诚信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给予不当署名论文的并列第一作者宋某科研诚信诫勉谈话。
北京科技大学党委
给予班某娟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取消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调离教师岗位;
给予李某宽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免职处理;
给予马某渊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两年;
给予履行管理职责不力的时任教务处副处长宁某钧诫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责令中日友好医院党委、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北京协和医院党委,教育部党组责令北京科技大学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对4+4试点班毕业生统一开展为期3年的住培
四、关于改进完善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项目。
北京协和医学院"4+4"试点班项目旨在探索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推动医学教育与多学科融合。针对北京协和医学院存在的试点方案不严密、管理不严格、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督促指导北京协和医学院进行深入整改。"4+4"试点班项目要
严格限定报考条件,严控报考者的本科毕业学校和专业范围,严格界定境外本科学校资质,本科阶段所修医学相关课程学分限定在本科就读大学获取,加强对成绩单的核验,强化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
坚持立德树人,深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诚信教育,严格临床实习管理;
强化导师监督考核评估机制;
严格学位论文质量要求和答辩管理,增加学位论文答辩后第二年再次查重管理,加强对学生学术诚信的核查;
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对"4+4"试点班毕业生统一开展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针对事件暴露出的相关单位管理不严不实、作风建设不扎实等问题,要驰而不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全面整治,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和校风教风建设,推进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践行崇高职业精神,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