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备受关注的西安女护士遇害案。被害人董某卉是三甲医院护士,与师某豪相恋四年。交往期间,师某豪多次对董某卉实施家暴,董某卉不堪忍受提出分手,遭到持续纠缠。

2024 年 6 月 20 日,师某豪提前备好双刃刀具,在小区地库蹲守数小时,随后驾车将董某卉带至偏僻路段。车内二人因分手爆发冲突,师某豪持刀捅刺董某卉颈部要害,行凶之后没有开展任何施救,最终董某卉失血身亡。作案一个多小时后,师某豪驾车载着遗体前往派出所投案。
2026 年 2 月,一审法院认定师某豪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大,虽具备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师某豪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案件二审在陕西省高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近 5 小时,并未当庭宣判。庭审中,师某豪提出两处引发舆论热议的说法:
上诉理由:需要抚养和前妻生育的两个孩子 师某豪当庭表示,一审收到死刑判决后,原本无意上诉。但想到自己还有两名年幼子女需要抚养,想要争取生存机会,希望能够履行为人父亲的责任,因此选择上诉。
作案心态:曾想一同殉情,最终不敢自杀 他向法庭供述,冲突发生后曾经萌生殉情想法,可杀害董某卉之后,自己没有勇气了结生命,最终选择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除此之外,其辩护律师提出辩解,认为本案不属于故意杀人,同时将悲剧诱因归咎于女方家人反对二人交往。该说法遭到公诉机关与被害方律师当庭驳斥。
面对凶手以 "孩子需要抚养" 为由争取从轻量刑,被害人父亲悲痛发声:你惦记自己的孩子,难道我失去的女儿就不是孩子吗?她一生没有任何过错,却永远离开了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