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4万多“霸王彩票”中奖10万 男子因此获刑

2025-07-31 16:20  头条

上海一家彩票店临近下班时,突然迎来一位"豪客"姚某。他大手一挥:"打4万6的彩票!"面对突如其来的大单,店主喜出望外,埋头苦干赶在停售前打完全部票据。可当要求付款时,姚某却说:"我的手机限额了!我老婆马上送钱来!先把票给我呗?"

警觉的店主果断扣下彩票并报警。真相令人咋舌:姚某身无分文、未婚无妻,专挑彩票停售前20分钟作案,利用店主急切心理"空手套白狼"!姚某竟是"三进宫"诈骗犯,在外地两次因同样手法获刑,2022年刚出狱!

更讽刺的是--这张没到手的彩票竟中了10万元大奖!可姚某等来的不是横财,而是冰冷的手铐:因诈骗罪判刑1年,10万奖金全数充公!

一、中奖10万反坐牢,冤不冤?

判决一出,网友瞬间吵翻天:

"活该!骗术专业户就该牢底坐穿!专挑停售前下手太阴险! 要是店主大意给票了,损失谁来赔?"

"彩票没拿走也算诈骗?奖金又不是偷的为啥充公?"

"店主又没损失,中奖纯属运气,处罚太重了吧?"

"都看好了!这就是'犯罪未遂'+'违法所得'的经典教案!"

二、法律重锤三连击:为什么他必须坐牢?奖金为何充公?

第一锤:没拿到票也算诈骗罪?当然算!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财物。

本案中,姚某身无分文本就不想付钱,又编造付款限额、老婆送钱等谎言,实则无力支付!店主因受骗付出劳动打印彩票,财产性利益(服务)已被侵害! 就像你骗理发师剪完头发就跑,同样构成诈骗!

涉案金额4.6万远超立案标准(3000元),法定刑3年以下,累犯从重处罚(姚某系诈骗前科人员),因被当手抓获,犯罪未遂依法可减刑,但绝不赦罪!

第二锤:中的10万大奖凭什么充公?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予以追缴或退赔;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本案中,彩票是犯罪工具,用于骗取奖金,奖金是犯罪产生的孳息(如同用赃款炒股赚的钱)

法律绝不允犯罪者从中获利!

第三锤:店主无损失=姚某无罪?大错特错!

诈骗罪侵害的是社会秩序,非单个人损失!若纵容此类行为:骗子将肆无忌惮试探商家底线,商户需额外成本防范风险,司法纵容变相鼓励犯罪!

姚某的结局是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妄想用诈骗赌明天,只会输掉整个人生! 那张被没收的10万元彩票,恰似一记警世钟--犯罪路上从无"幸运儿", 法律利剑永远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