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闹得挺大,网上一片哗然。可让人更心酸的是,评论区里全是网友们的"同病相怜"。
一个浙江网友说:"看这样子真是遭不住,我小学经常被老师拧耳朵,那种又痒又发烫的感觉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难受。"
重庆一位网友更是道出了更多人的遭遇:"我们班那会儿有个语文老师最喜欢揪耳朵,全班同学都被揪过,成绩差点的还得挨到流血。"
最让人心疼的是一位江苏网友的经历。他说自己一年级的时候在城北小学练乒乓球,被教练一个揪耳朵,当场就撕裂了,伤口有1公分那么长。更要命的是,这伤用了两三年才彻底好。想想看,一个刚上一年级的小娃娃,得承受多大的痛苦啊!
现在这个内蒙古的小学生,跟当年那个江苏小孩儿一样,都是因为大人一时生气,遭了无妄之灾。说到底,一个是没写完作业,一个是打球不够好,这些真的值得对孩子下这么狠的手吗?
让人更气愤的是,这种体罚学生的事儿,在咱们国家早就明令禁止了。
翻翻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就能看到,里面白纸黑字写着呢: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决禁止歧视学生,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