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为何不能随意打?
野猪是一种以植物为主的杂食性动物,因食性广而杂,不挑食,使其具有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无论是在半干旱的沙漠地区、还是在湿热的热带雨林,亦或极寒的高海地带均有野猪的分布。
在中国,野猪虽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动物,受法律保护,因此不能随意捕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非法猎捕、出售、运输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河南淅川夫妇之所以被判刑,是因为二人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使用电网这种非法猎捕方式对野猪进行狩猎,致使野生动物资源受到破坏,也对附近村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不仅这一件事,随着生态环境的好转,像野猪闯入奶茶店,去喝"秋天里的第一杯奶茶","野猪妈妈率一串猪娃觅食撞车" "成年野猪窜进湖北宜昌市中心小区"……这样"猪患"的新闻不时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
∆ 野猪翻进奶茶店 图源:网络
野猪的泛滥使一些地区的人与野猪的冲突演变成一场"战争"。面对这样的境地,我们是保护还是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