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男女酒后发生关系,次日被控强奸,酒后乱性的法律后果有多严重?

2025-04-20 15:36  头条

强某和白某本是相识多年的好友,那天晚上他们像往常一样去烤肉店小聚,吃完烤肉时间尚早,于是强某叫来另一个朋友,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再去酒吧喝上几杯,第一家酒吧里,三人又痛饮了两个小时。

就在强某的朋友准备告辞时,白某却突然提议,去她朋友李某工作的酒吧继续喝酒,已近午夜,放在平时强某或许会婉拒,但此时此刻酒精已经麻痹了他的神经,他欣然应允。第二家酒吧,李某的热情招待似乎让酒意更浓,从晚上11点到凌晨2点,三个小时转瞬即逝,当强某和白某准备离开时,李某却提议让强某送白某回她家。

当李某提议让强某送白某回家时夜已经深了,凌晨两点,城市的喧嚣已经退去,强某叫了一辆出租车,与白某一同坐进车内,车辆缓缓启动,将两人带离了喧闹的酒吧,一路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酒意似乎还没有完全消散。

当出租车停在李某家楼下时,本该是强某离开的时候,作为一个男性朋友,在送女性朋友回家后,立即离开是一个基本的礼仪,但强某却没有这样做。也许是酒精麻痹了他的判断力,也许是他早有预谋,他跟着白某上了楼,进了李某的家,在那里他们又开始喝酒,仿佛这个夜晚永远不会结束。

从凌晨2点到5点整整三个小时,强某和白某在李某家中继续着他们的酒局,期间白某似乎意识到了情况的不对劲,她给李某打电话让她快点回家,这本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白某并不想与强某独处。但李某却迟迟未归,原来强某已经给李某发过消息,让她晚点回来,甚至干脆别回来,给他和白某制造独处的机会,他还许诺事成之后给李某一个大红包。

对于李某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诱人的提议,一个大红包对于一个酒吧工作的女孩来说,可能意味着几个月的收入,于是她选择了默许,那个夜晚她始终没有回家。

而白某在酒精和疲惫的双重作用下,渐渐失去了意识,她迷迷糊糊地倒在沙发上,陷入了沉睡,她不知道此时此刻,一个可怕的阴谋正在向她步步逼近。强某看到白某睡着了,知道机会来了,他蓄谋已久的计划,终于可以付诸实施,他悄悄来到白某身边,开始对她动手动脚。

白某在睡梦中感到了不适,她试图挣扎,但酒精已经抽走了她全部的力气,她无力反抗,只能任由强某摆布。第二天中午,当白某醒来时,宿醉和头痛并不是她最大的痛苦,她发现自己躺在李某的床上,身上只盖了一条薄被,她的衣服凌乱,身体也传来一阵阵的酸痛。

她瞬间意识到,自己遭遇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她被强某性侵了,如果说宿醉是肉体的折磨,那么此时白某的心理,正承受着百倍千倍的痛苦。她在房间里呆坐了一整个白天,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不断地问自己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她该如何面对这个残酷的现实?

直到夜幕降临,白某才恍惚地意识到,她不能就这样沉默下去,她必须采取行动,必须让强某付出代价,于是她颤抖着手拨通了报警电话。这个电话成为了案件的转折点,它将强某的恶行公之于众,也将白某的遭遇摆上了明面,它标志着,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一场法律与道德的审判,即将拉开帷幕。

强某很快被抓捕归案,面对指控他矢口否认,声称一切都是两厢情愿,然而警方调查发现,所有证据都指向强某的犯罪事实。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强某趁白某酒醉意识不清时,强行发生了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遂判处强某有期徒刑四年。

强某不服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案件的焦点集中在一点:强某到底有没有违背白某的意愿?表面看来白某对强某似乎并无反感,毕竟在案发当晚,她与强某换了三个地方,每个地方都喝了酒,可见她对强某还是有一定信任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白某同意与强某发生关系,事实上当晚她多次表达了想要强某离开的意愿,还催促李某早点回家,这说明她并不想与强某单独相处。更何况白某在醒来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甚至在绝望中割腕自杀,这些行为都说明,她并非心甘情愿,而是真的遭受了伤害。

反观强某,他让李某晚点回家,甚至许诺给她红包,这明显是有预谋的,他利用了白某的信任和酒醉,实施了这个令人发指的犯罪。当然,白某作为一个成年女性,在这件事上也有一定责任,频繁的酒局,对异性过度的信任,以及疏于自我保护的意识,都是这场悲剧的推手。

但无论如何,强奸始终是一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作为犯罪者,强某理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白某虽然也有一些过错,但她所遭受的创伤和痛苦,远远超过了她的过错。

最近不少朋友都在问:酒后发生关系到底算不算强奸?作为处理过上百起性侵案件的律师,我明确告诉你:关键要看女方当时清不清醒,同不同意!

先说最重要的结论:如果女方喝醉了,神志不清,这时候发生关系就是强奸!法律上这叫"违背妇女意志",最高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去年办过一个案子,王老板在酒桌上把女下属灌醉后带去开房,虽然女方没有激烈反抗,但法院调取监控发现她当时走路都走不稳,最后王老板被判了六年。重点在于:醉酒程度决定案件性质!

很多男性有个误区,觉得"她没说不就是同意"。大错特错!法律规定,在女方醉酒、熟睡、昏迷等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发生关系,都算强奸。就像张师傅的案子,他和女网友喝酒后发生关系,虽然女方事后没报警,但被家人发现后还是把他告了,就因为监控显示女方是被扶着进酒店的。

特别提醒男性注意三种危险情况:第一种是明知女方喝多了还继续劝酒;第二种是趁女方醉酒带去开房;第三种是女方事后表示不愿意。这三种情况只要沾上一条,就可能构成强奸。就像我处理过的案例,60岁的赵总在KTV给女服务员灌酒,虽然他说是"活跃气氛",但最后还是被判了四年。

对女性朋友也要说几句掏心话:如果遭遇这种情况,第一要保留证据,不要洗澡,保留内衣裤;第二要立即报警,最佳时间是24小时内;第三要去医院做检查,让医生开具诊断证明。去年有个大姐,被侵犯后三天才报警,虽然最后也立案了,但取证难度大了很多。

最后强调一个重点:不是所有酒后关系都算强奸。如果双方都清醒自愿,事后也没人反悔,那就不构成犯罪。但问题是,醉酒程度很难判断,所以最保险的做法就是:管住自己!别等出了事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