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租房后退租遭房东索赔24万,法院判了

2026-07-16 11:38  头条

上海这位张先生租了套房子,一住就是18年,退租的时候房东直接甩过来一张24万的索赔单,理由就四个字:恢复如新。这操作搁谁身上不得懵。

24万是什么概念?修复费14万,空置损失10万,违约金5000,加起来快能在小县城付个首付了。张先生住了18年,就做了两处改动,一个是把白墙刷成了黄色,一个是把三室隔成了四室,剩下的地板磨损、灶台老化、墙体漏水,不都是住久了正常现象吗。合着房东的意思是,你住了18年,走的时候得给我留一套全新的房子。

这算盘打得也太响了,地板要换新的,灶台要重做的,墙面要全刷白,连外墙漏水都要租客来修,那房东这18年收的房租是干嘛的。房租里本来就包含了房屋折旧的成本,住了十几年房子不老,难道还能越住越新。合着租出去是赚钱,收回来还得倒赚一套翻新,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买卖。

更有意思的是法院怎么判的。24万的索赔,最后只支持了6万多,还不到四分之一。墙改色和改户型那部分,因为合同写了恢复原状,张先生得认,这部分算3万。空置损失算3万,但法院也说了,房东拖了近一年才起诉,自己有减损义务,不能全算在租客头上。剩下的什么地板灶台全换新,法院根本没支持。

至于原因,因为房东专门申请了鉴定,想证明这些损坏都是租客人为用坏的,结果鉴定结论是因果关系客观无法鉴定。说白了就是你拿不出证据。房子租出去的时候就已经装修多年了,再住18年,老化磨损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写得明明白白,正常使用造成的损耗,租客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事最让人来气的地方,不是24万还是6万的数字,而是"恢复如新"这四个字本身就很流氓。什么叫如新,是恢复到交房时的样子,还是恢复到全新的状态。房东嘴里的"恢复原状",到了实际操作里就变成了"全屋翻新",反正嘴一张,什么都能往里装,解释权全在房东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