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对此忍无可忍,两人仔细回想后得出结论:那张不雅照是一个存在电脑里的本地文件,浏览器在播放完他们的视频后自动跳转到了该文件。
虽然司仪团队负责播放大屏,且确实属于外包公司,但婚庆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呢?他们怎能推卸得一干二净呢?
思来想去,夫妻俩决定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赔偿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让他们给出正式且诚恳的道歉。
外包公司:"我们是无心之过,愿意道歉。"
婚庆公司:"道歉是不可能道歉的,这对我们公司声誉影响太大了。"
黄浦法院审理后发现,根据两家被告的合同规定,播放大屏应是婚庆公司的责任。但婚庆公司因觉得"这单价格低廉"(现场布置、司仪、化妆、摄像、调音师等共计58999),只派了一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事发时,这名工作人员还在外场忙碌,导致两家公司衔接出现失误,最终酿成了不雅照被放出的严重后果。
因此,法院判决两被告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各自以书面形式向原告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2000元、律师费8000元。之后,婚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但又很快撤销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