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0元网购钢笔申请无理由退货被拒,万宝龙:蘸墨试写影响二次销售(3)

2024-08-02 13:59  澎湃新闻

上述工作人员称,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标准之一就是不影响二次销售,需要保证商品处于原始的、没有受损的状态。钢笔作为书写工具比较特殊,笔尖一旦蘸墨之后,没有办法再恢复到原厂出厂的全新状态,会影响二次销售。且商品详细页末尾还有售后提示,"上墨试写不支持退换"。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购买的钢笔并不属于上述法定的例外情况,而属于7天无理由退货商品范畴。"赵良善说,7天无理由退货前提为"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当事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蘸墨是否对二次销售造成障碍。

赵良善进一步分析说,首先,虽然商品详情页提示了"上墨试写不支持退换",但这属于对消费者权利设定限制的格式条款,商家应当在明显位置说明并提示。其次,消费者蘸了一点墨水试笔,并未将墨水吸入管中,可以及时清理和恢复,应视为对商品的合理检查,如果并未造成商品损坏或明显划痕,那么应符合不影响二次销售情形,理应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赵良善建议,消费者可先与商家协商,如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反馈,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