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女子面试遭73岁总裁猥亵,罚拘留5日,因超过70没执行,你咋看?

2025-02-25 10:33  头条

2025年1月21日,26岁的求职者张女士在上海某纺织公司的面试中,遭遇了一场噩梦:73岁的董事长朱某某以"考察治疗手法"为由,要求她进入办公室内的卧室进行推拿,随后脱光裤子实施猥亵,并伴随露骨的言语骚扰。尽管警方认定其违法行为成立,但因朱某某年满70周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不予执行。这一事件迅速引发舆论风暴,暴露了法律对高龄违法者的"宽容"与受害者权益保护的深层矛盾。

一、事件回溯:一场被录音的职场猥亵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孤立个案,但其特殊性在于她以近乎"职业化"的方式保存了关键证据。根据新闻报道,她在面试时全程录音,整理出4小时的原始录音,并剪辑成13分钟举报视频提交警方。录音中,朱某某不仅要求张女士触碰其裸露的生殖器,还以"干女儿""考研推荐"等承诺进行诱导,甚至询问其胸围等私密问题。这种权力不对等下的性胁迫,揭示了职场性骚扰的典型特征--加害者利用职务权威,将求职者的职场生存需求转化为侵害的筹码。

事件发生后,张女士出现严重的心理创伤:反复洗手导致皮肤破损、无法独处、面试时紧张手抖。她的困境折射出性暴力受害者普遍面临的"二次伤害":加害者未受实质惩处,而受害者却需独自承担精神与经济的双重压力。尽管张女士计划提起民事诉讼,但缺乏律师费用和诉讼资源的现实,进一步凸显了维权通道的狭窄。

二、法律争议:高龄怎能成免罪金牌

警方的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该条款规定对70岁以上违法者不予执行行政拘留。这一立法初衷是对高龄人群的"人文关怀",避免拘留期间的健康风险。然而,此案中"不执行拘留"被公众质疑为"变相豁免",暴露出法律在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平间的失衡。

(一)高龄免罚的"双刃剑"效应

从法理角度看,不执行拘留不等于不认定违法。但公众的愤怒源于两点:一是惩戒功能的失效,行政拘留虽短,却具有社会警示意义。当处罚仅停留于纸面,加害者无需付出任何实际代价,法律的威慑力荡然无存;二是赔偿机制的缺失,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本应并行,但实践中,受害者往往因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问题难以获得赔偿。张女士案件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确认了违法事实,却未涉及民事赔偿,迫使她另诉维权。

(二)年龄与责任能力的悖论

有网友尖锐指出:"若70岁老人杀人是否也不予追究?"这一诘问直指法律逻辑的漏洞:年龄与责任能力的关系需更精细的界定。现行法律以单一年龄划线,忽视了现代社会中高龄人群健康水平差异巨大的现实。朱某某作为企业管理者,身体条件显然支持其实施侵害行为,却因年龄获得"特权",显然有悖公平原则。

三、社会反思:"尊老"传统遭遇正义诉求

此案引发的争议,本质是传统文化观念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冲突。中国社会素有"尊老敬老"的伦理道德传统,但当年龄成为违法者的护身符时,公众开始反思这种"宽容"的边界。

(一)受害者有罪论产生二次伤害

部分网友质疑张女士"为何不立即离开",甚至暗示她"配合取证别有目的"。这种"受害者有罪论"暴露了社会对性暴力的认知误区。事实上,张女士在孤立环境中权衡人身安全后选择录音取证,恰是理性维权的体现。舆论场中的分裂态度,反映出性侵案件中受害者面临的污名化风险始终存在。

(二)高龄违法者的"社会性惩罚"缺位

尽管法律未能执行拘留,但朱某某的恶行通过网络曝光后,其个人声誉与企业形象已遭受重创。这种"社会性惩罚"虽具一定震慑力,却存在两大隐患:一是非制度化的不确定性,舆论关注具有偶然性,多数类似案件可能因未被曝光而隐匿;二是过度报复的风险,网络暴力可能演变为对加害者家属的牵连,违背罪责相适应原则。如果加害者遭到网络暴力,其带来的惩罚效应将远大于法律应该给予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