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名男子将女子灌醉后实施轮奸,致使女子投河自尽,女子生前在手机备忘录留存被胁迫经历!最终 3 名男子获刑!
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晚,黄某某被两名 00 后男子蓄意带到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村里的烧烤摊饮酒,随后又有一名同案男子前来劝酒。当晚,醉酒的黄某某被带到当地一所公寓遭轮奸。一个月后,黄某某因无法忍受这般耻辱,于凌晨在榕江揭阳市段投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经揭阳市揭东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黄某某是溺水死亡。
在投河前的 2023 年 7 月 4 日,黄某某在手机里创建了备忘录,详细记录了被胁迫的全过程,这成为公检法办案极为关键的物证。
经法院审理查明,这起案件是万某和潘某福事先策划,打算灌醉被害人后实施犯罪。中途万某又叫来第三人张某背一起作案。张某背到场后,多次用威胁手段逼迫黄某某进入公寓房间,并且第一个强行与黄某某发生性关系,是主要罪犯之一。
据悉,三名嫌犯都来自贵州三穗,万某出生于 2003 年,潘某福出生于 2002 年,张某背出生于 1998 年,而且张某背此前还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2024 年 6 月 6 日,万某、张某背、潘某福三人的强奸罪一案在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认定三人构成强奸罪,由于他们实施二人以上轮奸行为,还造成被害人自杀身亡的严重后果,依法予以惩处。其中张某背被判无期徒刑,万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潘某福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一审结束后,张某背和潘某福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2024 年 11 月 29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定,在共同强奸犯罪中,张某背参与密谋,强迫黄某某进入公寓房间并首先施暴;万某提出犯罪想法且支付开房费用并强奸;两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全部罪行处罚。潘某福参与密谋、约黄某某宵夜、灌酒并将其带到公寓,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从轻处罚。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量刑合适、程序合法。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些犯罪分子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底线,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巨大伤痛。法律给予他们应有的惩处彰显了公正,但这也警示着社会,我们必须加强对女性等弱势群体的保护,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从根源上杜绝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对于受害者,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怀和支持,让她们在遭遇不幸后能够得到心理和生活上的救助,重新找回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