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女子出轨小14岁男友,为何酿成双尸惨案

2025-06-05 15:42  网易

浙江临安一39岁女子交往26岁小伙,二人在家中共度一晚,之后酿成悲剧。

2005年,君丽时年38岁,但至今仍没有结婚。君丽虽然已经38岁了,由于保养的好,仍然和20多岁的小姑娘没什么两样,特别是她独特的文雅气质,更是让很多人瞩目。有不少男士都对她颇有好感,但君丽都未曾接受,而那些男士也都知难而退,没有纠缠。


的确,君丽之前谈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最终却没走到一起。究其原因,男方却表示是君丽太过任性,不懂得心疼他人,最后才导致这样的结果。自从这次分手后,君丽更是因此性情大变,虽然依旧喜欢打扮爱漂亮,但却从原先的热情开朗变成现在的温柔大方的模样。

本来君丽一直以为自己就会这样一个人过下去,但她的生活中却意外出现了另一个身影。张闻时年25岁,刚刚大学毕业两年,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他认识了君丽。只一眼,他就被君丽深深的吸引了,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对君丽来说,张闻就是个少年人,她只认为他是一时兴起,没多久便会消失不见。但没想到的是,两个月过去了,张闻依旧保持着他的热情状态。君丽也被他所感动,少年人的热枕,让她不禁又相信了爱情的存在。


所以,君丽答应了张闻,二人在了一起。刚开始的恋爱,的确如君丽所想的那样,甜蜜幸福。张闻也花费心思让君丽开心。但张闻的工作正处于上升阶段,时常会加班加点。这时两人的身份就发生了转变,逐渐开始由君丽向张闻花费心思,慢慢的二人也适应了这个转变。

张闻的工作越来越忙,而二人在生活中的时间也逐渐被争吵代替,由于两人年龄相差较大,生活和理念都有代沟,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而张闻碍于男人的面子,始终不肯低头认错,每次都是君丽首先道歉,二人才和好如初。

君丽不是没有察觉到两人之间的变化,但这时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张闻,不想和他分开,于是一再忍受。但张闻却和她的想法完全不一样,正所谓她在计划两人的未来,但他却在想着如何离开。


恋爱了一段时间的张闻,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二人之间的不合适。于是他便思考应该怎么办?5月8日,当晚,张闻邀请君丽来到他所在的出租屋中,并且说起二人之间的往事。君丽好像知道张闻要说什么,不愿让他说下去,强迫与张闻发生了关系。

张闻也是半推半就,想着这就是最后一次了。事后,张闻还是说出了那句分手,君丽难以置信,直接说了句,她不同意,就跑出了门外。第二天一早,张闻接到了君丽的信息,请他到一个地方,想要把事情说清楚。张闻也同意赴约。


但没想到,到地方之后,张闻发现君丽仍没有接受这个事实,便不想过多言语,转身就要离开,但没想到君丽突然掏出一把小巧的小刀,疯狂的向张闻挥舞,想要将他杀掉后,再自杀,两人一起同归于尽。

这个举动直接把张闻吓到,连忙逃跑,只留下她一人。而君丽呆愣愣的站在窗前,看着张闻慌忙逃窜,又哭又笑。而她的手上却在进行着什么动作,她右手拿着小刀,飞快地在左胳膊上划着,左手臂已经鲜血淋漓,但她完全没有停止。

直到两名街道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了她正在歇斯底里地喊叫,便连忙上去查看。没想到却看见这样一副场景。在确保君丽安全地情况下,民警将她的行为制止,并连忙送到医院治疗,最后性命无碍。


其实君丽的这个举动是她最后的发泄,她拿着小刀并不是想和张闻同归于尽,毕竟小刀的杀伤力太小,根本无法造成严重伤害,这把小刀只是她用来发泄的武器。如果当时君丽真的想要杀人,那她便触犯了法律。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好的爱情的让双方可以相互成长,相互进步,而不是给予更多的囚禁和无奈。希望君丽能够重新振作,只有好好的爱自己,才能收获别人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