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租房8年被收损耗费,租客觉得伤感情”:正常使用致磨损不应由租客负责

2024-10-09 17:59  潇湘晨报

据浙江电视台教科影视频道《小强热线》栏目,潘女士是金华人,来杭州工作多年,之前和丈夫租住了一套85㎡的房子,房租大概是4万左右一年,而他们这一住就是8年,上个月,夫妻俩终于攒够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于是准备退租,可没想到,退租的过程却让潘女士憋了一肚子气。

"我们来杭州的时候就我和丈夫两个人,我们住在她这生了两个小宝宝,都有七八年,我觉得大家应该是有感情的,我是这么认为的,对房东和亲人一样,她年纪也50多岁,都是亲人,我们每次从老家回来,带来的蔬菜或者其他东西都会拎给她,没想到我老公给她一提,说我们买房子了,不能续租了,她直接就这样了。"潘女士说,"什么钢化玻璃、空调都要算的这么仔细,都要我自己赔。违约金是4000元,房子押金3200元,淋浴房的玻璃门200元,电视机1000元,空调维修费250元,沙发的清洗费200元,去年房东自愿给我们减免的2000元也让我们赔给她。"

翻看潘女士的租房合同看到,甲方是房东,合同约定租期是到明年3月,不过现在潘女士有了新房,已经住了进去,所以要求提前解约,按照合同约定,要扣除年租金的10%当作违约金也就是4000元,毕竟是提前违约,扣4000元违约金潘女士认可,可她认为,3200元的押金必须退还,另外,那些所谓赔偿,潘女士也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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