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近亲结婚后申请离婚的案件。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原告杨某与被告罗某的婚姻无效。
据悉,杨某(女方)的父亲与罗某(男方)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关系,杨某与罗某系表兄妹关系。经亲戚撮合,杨某与罗某于2013年10月依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同居生活,二人于2017年5月18日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于2019年3月27日生育女儿罗月(化名)。2023年10月,原告杨某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与被告罗某离婚并依法处理小孩的抚养问题。
虽说婚姻自由,但也不是绝对的自由,只有依法成立的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近日,因男女双方之间存在近亲结婚情形,法院宣告这一段婚姻为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