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刑庭庭长曾自创“量刑原则”落马细节披露(2)

2025-02-10 16:16  长安街知事

在杨钧看来,这些认定和裁判都是依法做出的,便自欺欺人地认为"不会出事"、"即使出了事,也出不了大事"。

随着贪欲膨胀,杨钧在办案时不再局限于"原则"。2012年5月,一位"好友"在办公室送给杨钧10万元"好处费",杨钧对其正在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主犯予以关照。明知该案主犯的重大立功证据涉嫌造假,杨钧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进行认定,导致该主犯重罪轻判。

文章称,轻判还不够展示杨钧"讲义气","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成为杨钧的职业信条,利令智昏的他想方设法帮助该案主犯被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直至杨钧案发,该案才进入再审程序予以重审。

2003年至2020年,杨钧在担任广安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副庭长、庭长和第二庭庭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他人在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0余万元。

面对镜头,杨钧忏悔道:"无颜面对,后悔莫及,确实对不起组织,更对不起家人,在他们心灵当中永远都是个污点,也给他们精神上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后悔!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