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17岁少女被一群未成年人殴打侵犯并拍裸照

2025-03-31 13:30  头条

每人只出了几万元,就买断了一位17岁女孩的美好人生。校园暴力为何频频出现?

重庆奉节的一位女生小美(化名),在她17岁那年,从当地一所中学毕业。

梦想当一名幼师的小美,来到重庆某学校幼师专业就读。

然而,一场恶劣的校园暴力就在她升学2个月后降临。

小美回忆,当日同学小娟未去上课;老师询问时,小美据实回答称小娟逃课了。

当晚,小娟前往小美所在的寝室,质问其是否向老师报告她没去上课的情况。

"我承认了,小娟就扇我耳光、踢我。"小美说。

小娟打完她之后,又叫了5名同学一起对她施暴。

小美父亲说:"她们让我女儿从宿舍里面爬到阳台,再爬回来,用鞋底打我女儿的头,扒光她的衣服让她洗澡,还拍下了女儿的裸照。"

小美称:她遭受凌辱的时候被告知"越喊打得越痛",因此不敢呼救。

后因不堪忍受6名同学长达近两小时的侮辱殴打,从寝室四楼跳下摔成十级伤残。

受伤照片

为给女儿讨回公道,范先生(小美父亲)将6名施暴学生及其监护人,以及学校诉至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后,学校及几名施暴学生家长不服,提出上诉。

最后,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

小美跳楼虽是自己选择,但小娟等6人共同对其侮辱殴打时间长、手段恶劣、跳楼时间与殴打结束时间间隔短暂等情况;

再结合小美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等因素,可以认定小娟等人的侮辱殴打行为是促使小美跳楼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因素。

因此判定6名学生承担70%的责任,学校承担20%的责任,6名施暴学生家长连带赔偿各项费用49.99万元。

作为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的一方,在面对小娟等人施加的暴力行为时;

本应当通过报告老师或者报案的方式,将自己解救出危险状态,而不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代价,选择极端行为;

因此小美存在一定过错,承担一成责任。

目前5名家长已经支付了赔偿金,而罪魁祸首小娟,因为家里经济困难,还未支付赔偿金。

经过一年多的复健和调养,小美目前能在平地慢慢行走,但是仍不能够走上坡路。

梦想当一名幼师的她,不知道还能不能实现自己的幼师梦。

校园本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但校园欺凌事件的时有发生,令人痛心、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