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偷买3500多元黄金家长退款遭拒,法院:购买合同无效

2026-04-22 16:38  互联网

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的李女士在家整理孩子的卧室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装有纯金首饰的首饰盒,首饰盒里还有一张标着3562元的购物小票。

对于一个仅有16岁的高中生来说,这么贵重的首饰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孩子的日常消费能力。在父母的逼问之下,孩子终于承认是自己偷偷购买的。

李女士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该首饰店,提出退货退款的诉求,但门店以"商品无质量问题、孩子自愿购买"为由,拒绝了她退款的请求,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选择投诉进行维权。

桦川县消委会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桦川县人民法院进行联动,共同受理了这起案件。

法院第一时间协调商家和学生家长进行当面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双方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名16岁的高中生购买金首饰,明显超出了她这个年纪能独立决定的范围,而且家长明确表示不认可这笔交易,所以这份购买合同依法认定为无效,经营者应当返还相应的款项。

经过法官现场调解,最终商家在扣除一定折旧费用之后,将余款返还给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