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
病例监测防控不力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卫生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两家诊所的医师在接诊发热患者时,未询问患者蚊虫叮咬等流行病学接触史,且在未检测排除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的情况下擅自接诊发热患者,违反了传染病预检分诊相关规定。
经查,这两家诊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五】
盆栽容器内孳生蚊幼虫
近日,茂名市卫生健康部门执法人员对城区医疗机构、住宿业、学校等场所进行蚊媒传染病防控监督专项时,发现位于某酒店七楼的空中花园处放置的一盆水培富贵竹容器内,水体浑浊,水中可见游动的蚊幼虫。
该酒店因未能及时清理积水等蚊虫孳生环境,导致孳生蚊幼虫,违反《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酒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
及时消除室内外蚊虫孳生条件,
防范病媒传播风险,
既是守护健康的必要措施,
也是法定的义务。
一起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