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初中女生致其怀孕不予立案,大量细节曝光

2025-04-27 11:34  头条

奔波了三年,杜某控告谭某强奸其初中女儿,致其怀孕一案,终于迎来了一线希望。

杜某的女儿在这件事情中受到的伤害太大了,不仅被强奸,而且因为怀孕流产导致大出血,子宫被切除,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构成三级伤残,而谭某却还在逍遥法外。

新闻报道

2022年,杜某的女儿读初中,1月2号,1月10号,她女儿被5名未成年人实施了轮奸,通过法院的审理,2023年的3月14日,泗县法院作出了判决5名未成年人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到8年不等,五名未成年人不服上诉,安徽宿州法院驳回了5名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件是因为她的女儿怀孕被发现的,流产的胎儿的父亲并非来自那5名未成年人,而是网恋对象谭某。2022年1月15日,杜某的女儿与网友谭某某发生性关系,导致女儿怀孕,而其女儿在流产的过程中遇到了大出血,不幸导致子宫切除,存在三级伤残。

随后杜某报案,但是泗县的警方却认为他们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理由是:女孩自愿,还有谭某不知道女孩的年龄。2024年的8月份,杜某收到了警方作出终止侦查的决定。

从女儿被伤害的三年里,杜某一直在奔波的路上,她想让犯罪分子受到惩罚,为女儿讨回公道,她四处奔波,向宿州、泗县有关部门多次投递材料,申请监督,她不认可泗县公安作出的决定,终于出现了转机,泗县检察院已于2024年受理了杜素媛的立案监督申请。

2025年的3月11日,他收到了期盼已久的短信,来自泗县检察院,短信告知:经过审查案件符合受理条件,已依法受理。

现在杜某正在等待检察机关的受理结果,在采访中他说我希望谭某被刑事立案得到应有的处罚,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公平,这件事情对于我女儿来说伤害太大了。

案件始末

2022年的夏天,杜某发现女儿怀孕了,这一刻她感觉天都塌了,于是想知道女儿发生了什么,但是女儿不愿意跟她说话,经过沟通才知道女儿遭遇性侵了,那时候她女儿还不满14周岁。

于是杜某向泗县公安局报警,2022年的8月6日,泗县警方给女儿做了笔录,锁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8月8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到案。

随后杜某带着女儿到泗县人民医院进行人工流产,通过对胎儿的鉴定发现,这个胎儿与5名犯罪嫌疑人没有关系。通过查看女儿的手机,发现还有一名男子谭某有嫌疑。

原来2021年的11月份左右,女儿通过打游戏认识了谭某两人开始。网恋相识了一个多月后,2022年1月14日晚上到15日的凌晨,谭某实施了性侵。

性侵当时杜某的女儿还差10天满14周岁,而谭某为22岁,后来经过鉴定,谭某是胎儿的生物学父亲。

于是警方传唤谭某,经过调查警方口头告知杜某说:谭某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理由是杜某的女儿没有激烈反抗是自愿的,而且在网上说自己16岁,谭某不构成犯罪。

杜某提供的终止侦查决定书

杜某提供了一份终止侦查决定书,是由泗县公安局出具的,内容显示该局办理的杜某女儿被强奸一案,经查明谭某没有犯罪事实。付款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昨天有记者联系了该案件的办案民警,民警表示这个案件由检察院正在办理,情况不便透露。

案件焦点

能否判处强奸罪的根本在于:行为人是否知晓对方为幼女。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发布的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19条规定: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被害人而言,应从其身体发育状况、言谈举止、衣着特征、生活作息规律等观察是否可能为幼女,若可作出判断,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根据案件的代理律师说,他见过杜某的女儿,并非浓妆艳抹,明显就是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而且外表很瘦小很弱小,谭某作为22岁的成年男子,完全具备判定对方年龄的能力。

杜某的女儿在笔录中承认,她在网上跟别人介绍自己时是16岁,理由是怕把自己说小了,没人愿意和她玩。

所以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案发当时,谭某能否判断对方为幼女?

网友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以强奸论罚,也就是说无论被害人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网友们普遍认为杜某犯强奸罪。

……

最后大家要不传谣不信谣,等待法律的宣判,希望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