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执法过程也大可彰显法治温度。近日,一则交警柔性执法的视频受到网民热议。来自江西抚州的交警周任杰执勤时,路遇困难群众没戴头盔,不仅没罚款,反而送了一顶新头盔。周任杰介绍,过去2年来,他们共送出3000多顶这样的头盔,抚州市头盔佩戴率从此前一度低于50%上升到85%以上,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率下降近3成。
周任杰:我们在执法执勤的过程中发现,我们直接给未佩戴头盔的老百姓开张罚单,罚20块钱,他会觉得我们交警的执法冷冰冰的,会觉得很反感,可能下一次他还不会戴。通过这个教育的方式,我们哪怕是送个头盔给他,他觉得特别开心,下次他骑车的话,他自己都会戴上。
庞大的电动自行车数量背后,还衍生出几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哪走、在哪停、在哪充电,新规对此作了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完善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套设施,为群众依法、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提供便利和服务。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 彭澎:这些电动自行车它必须有路走,有地方停,还有充电桩充电。要有专门的路,否则它乱穿行。现在的问题广州的老城区它的路面比较窄,那么我们在哪里给它辟开专行道,这个是最大的难题。现在只能是在一些新城区,提前安排非机动车道,在老城区首先是考虑在机动车道的边上设置非机动车道。停放,因为现在有些小区是不让停电动自行车了,它停在小区之外,你得给它腾出地方来。还有它充电,你要它不上楼不进电梯,必须要有充电桩集中充电,所以这些方面做了一些规定。
此外,《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内环路及其放射线、过江隧道、人行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路肩、桥梁、隧道、高架路、立交桥以及其他禁止通行的道路行驶。
湖北武汉就曝光了多起电动自行车隧道骑行违法情况。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民警 宗海:这是我们之前抓拍到的一张,非机动车闯行(武汉)长江隧道的照片。大家可以看这两台电动车(在隧道内)并排行驶,而且(骑手)都没有戴头盔。因为长江隧道里面是没有非机动车道的,他们这样(闯行隧道)极容易发生刮蹭的交通事故。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法规第十九条有关非机动车道建设要求,接下来,市交通局将"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既有道路非机动车道改造提升,同时落实广州市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和通行需求,强化新改建道路非机动车道等慢行系统建设,根据道路等级和空间条件,合理布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相应的隔离设施,持续构建"安全、连续、方便、便捷"的出行环境。
广州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广州市道路交通的承载能力以及车辆停放充电设施等资源的配置和配备是有限的,电动自行车的持续增长,如果超过了必要的承载限度,将会对城市管理造成冲击。因此,新规提及,广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状况和发展导向,综合考虑交通出行合理需求,可以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对此,杨新苗表示,当务之急是遏止电动自行车各类乱象。
杨新苗:立法好比是建个沙库,防泥沙,但是我们沙库有会淤满的时候,所以你看见广州的条例里面会有一个总量控制的说法,它是要考虑将来真不行的时候怎么办,留下法律上的一条条款设计。最后实在不行再用法律去收尾。但是实际上我们建沙库去治水,也要去治理上游的水土流失,把上游的生态搞好,然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