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出轨离异妇女致其怀孕,原配妻子打女子耳光后因侮辱罪两次被捕,律师解读

2025-11-07 10:04  头条

2017年6月,河南郸城一位干部崔某某与一名离异女性发生关系并致其怀孕,经调解后赔偿九万元,但该女性未就此罢休,前往镇政府闹事并与崔某某母亲发生争执,崔家二妹上前撕扯对方衣物,最终因侮辱罪被法院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同一天,崔某某的妻子杨女士也到场扇了该女性两个耳光致其倒地,杨女士因此被拘留十五天并罚款五百元。

没过多久,杨某又被抓了,这次是因为涉嫌强制猥亵和侮辱他人,被关押了四个月,后来办理取保候审,最终没有起诉,事情似乎就这样过去了,结果到了2025年10月25日,警方再次将杨某抓捕,指控的罪名仍是侮辱罪,距离当初那件事已经过去将近八年,当年的旧案还能重新拿出来审理。

崔家姐妹撕坏衣服这件事,法院已经有判决书认定了,杨某只是打了对方脸部两下,没有动手撕衣服,也没有骂人,第一次已经做了行政处罚,按理说事情就该结束了,现在又拿同一件事当成刑事案件来处理,律师表示这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当年没有起诉说明当时证据不足或情节轻微,如今重新启动案件,又没有新证据,也没有新的指控内容,这种情况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那个女人自己找上门来,多次公开告状,却一直没有被追究责任,就连她表妹当时只是站在现场、没有动手,也被抓了,但警方也没有说她到底做了什么,警察在2025年抓人之后,媒体问到有没有新证据,他们也不回应,大家都不清楚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这事确实让人纳闷,丈夫做错事在先,结果受罚最重的反而是妻子,那个第三者倒成了被保护的一方,不断推动案件重审,让原配妻子成了众矢之的,一般人看来,杨某实在委屈,可法院和警方认为动手打人就属于侮辱,哪怕只是打了两下,关于名誉损害的定义,或许范围定得有些宽了。

这件事发生在2017年6月3日,当年10月第一次刑事拘留,到2025年10月25日又进行了第二次逮捕,中间隔了整整八年时间,这期间并没有出台新的法律条文,也没有政策上的变动,媒体在11月6日还在追问情况,警方一直保持沉默,杨女士从最初被处罚到后来被关押,再到又一次被抓,生活肯定完全被打乱了,她到底做错了什么事情,打人确实不对,但有没有必要用刑事手段追究八年之久,这个问题值得大家再多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