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青海格尔木有个男的叫吴某某,跟女同事白某某在车里发生了关系。后来吴某某偷偷用行车记录仪录了视频,一直藏着没发,直到最近开始威胁要公开视频,逼对方给钱和烟。白某某准备了三万块钱和四条烟,按对方说的时间地点见面,当时直接报了警。

吴某某去拿钱的时候被警察抓个正着。这事拖了三年才爆发,估计这期间两人关系一直僵着。现在知道白某某为啥拖这么久,可能是怕视频真泄露出去名声受影响。车上的记录仪本来是安全用的,结果被人用来要挟人,这种事听着怪吓人的。
最近格尔木市法院判了,认定吴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给他判了有期徒刑还罚钱。法院应该是考虑了他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还有用隐私视频威胁的恶劣手段。三年前发生的事现在才处理,中间肯定经过调查取证,比如核实视频来源和威胁过程。
现在网上讨论说很多车载记录仪都有存储功能,要是没密码或者加密,很容易被人利用。以前总觉得这种设备挺安全,现在才知道漏洞挺多。尤其是跟同事单独相处的时候,最好别去封闭空间,谁知道对方会不会偷偷录像。
白某某最后能抓住对方,是因为配合警察设了陷阱。她按吴某某的要求带了现金和烟,当时应该有便衣在附近盯着。这种抓现行的方法比较稳妥,省得证据不足。不过自己准备这么多钱去交易还是挺危险的,万一对方翻脸怎么办。
法律上敲诈勒索罪主要是看有没有威胁和勒索财物的行为。吴某某用视频要挟已经构成要件,就算最后钱没到手也算既遂。法院考虑到他要了三万多块钱,属于数额较大,所以判了实刑。这跟普通的索要小额财物处罚不太一样。
现在很多公司都规定不能在办公区域拍摄他人,但车里这种地方监管不到。如果公司配有公车,应该提醒员工注意隐私保护。私人车辆的话车主自己得多留心,别让别人有可乘之机。现在年轻人开车约会都习惯关掉记录仪,大概也是有前车之鉴。
这事情闹大了对双方都没好处。白某某虽然报警处理了,但隐私泄露风险还在,说不定视频早被复制过。吴某某当初要是想着法律底线,也不会坐牢。现在网上各种监控设备普及,稍微不注意就容易惹麻烦,大家以后得提高警惕。
其实很多犯罪就藏在生活细节里,比如随手拍个视频留着,说不定哪天就成了把双刃剑。这次抓到吴某某算是给其他人敲了警钟,但更关键的是平时就要守规矩,别存侥幸心理。现在法院这么判是对的,希望以后类似案子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