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早6点老赵不见妻子王丽,以为妻子又上她情夫老韩家。老赵上老韩家找妻子,妻子不在,老赵和老韩撕打起来了。
老赵瞅准机会在老韩家里找到一把尖刀,向老韩捅了20余刀,老韩流血过多死亡。
老赵拿刀自杀,被人送医院没死。醒来让儿子报警,老赵被警方控制。

法院对老赵怎么判?
1.老赵的妻子王丽与本村老韩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给老赵头上戴绿帽子,憋气窝火,在村里抬不起头来。
按理说这不是老赵的错。
这是妻子王丽不遵守"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义务,不守妇道,婚内出轨。
这是王丽和老韩的错。
有人说了,通奸不犯法吗?
几十年前,因通奸有判刑的,说是犯了流氓罪。
以后取消了流氓罪。通奸在《刑法》里找不到,意味着通奸不犯罪。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也找不到通奸字样,意味着通奸不违反治安法,不受治安处罚。
这么一说通奸对了呗?
也不是,通奸是错。是党员的,公职人员应当受党纪,政纪处分。
群众怎么办?
也不是光彩的事,违反公序良俗,受道德谴责,受社会舆论批判。
2.老韩逼王丽离婚,王丽和老赵2023年4月19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现在协议离婚,也不是说离就离,有1个30日的离婚冷静期。
如果两人冷静一想离婚是冲动,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还是夫妻。
恰在离婚冷静期的最后1天,5月19日早上老赵醒了,一看王丽不见,就以为王丽在老韩家呢。
老赵抱着捉奸捉双的想法,来到老韩家,可是王丽不在。
本来憋着气的老赵,看着老韩火就不打一处来。你俩不仅给我戴绿帽子,不让我好受,你还逼着王丽跟我离婚,我和你拼了。
说着说着两人就打起来了。老赵看到老韩屋里有1把尖刀,操起尖刀就向情敌老韩捅向,失去了理智,捅了20余刀。
老韩流血太多,当场死亡。
老赵非法剥夺老韩生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妻子与情夫通奸,是老赵杀老韩的诱因。
早上不见妻子,老赵去找老韩家,这是老赵故意杀老韩的导火索。
3.法院对老赵怎么判?
故意杀人,《刑法》顺序是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老赵能不能判死刑呢?
不能。
首先,王丽和老韩通奸有错在先,欺人太甚。这个情节法院审判也得考虑。
其次,老赵自杀未遂,在医院醒来就让儿子报警,这是自首。
再次,老赵向老韩家人赔偿,取得原谅。
这些因素,法律均规定处刑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为此,法院判处老赵15年有期徒刑。
这个案件,从中可以看出两个问题:
一个是勿奸情,自古以来奸情出人命。
二是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出轨,要冷静处理。莫冲动,冲动是魔鬼,这话不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