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30万给41岁儿子娶妻,结果闪离跑了

2026-04-18 11:26  头条

海盐县的老王,找媒人给41岁的儿子介绍一个老婆,女方是云南的,彩礼加介绍费总共花了30万,其中光介绍费就花了13万,结果结婚没几个月,这个云南儿媳居然就跑了,老王严重怀疑自己上当,做了冤大头。

老王的儿子41岁,一直没结婚,当爹的很着急,去年3月份他找了个丁阿姨给儿子介绍对象,对方通过另一个男的,联系到了云南一个婚介机构,对方介绍了一个姓彭的女人,事情很快就定下来了。


老王:儿子到云南去了,给女方15万,手机支付她的,还有个金手镯,2万多一点。这个钱是彩礼钱。

虽然女的是二婚,还生过两个孩子,但对方表示彩礼一分不能少,为了给儿子找媳妇,老王也是豁出去了,最后给女方17万彩礼,还给出去高达13万的介绍费,1万给海盐这边的两个介绍人,另外12万是给云南婚介机构的。记者了解到,老王的儿子还和婚介机构签了合同,约定结婚后就算离婚,12万婚介费也不退。

老王:她说我们做介绍都是要这么多钱的,我老婆去的,到云南也去的。(女方家里你们有没有去过?)女方家没去。

这个婚介费可以说是天价了,可白纸黑字已经写好,老王也不好说什么。很快他得知,儿子跟女方在云南那边登记结婚了,钱也给掉了,这让他怎么想怎么不对劲,这个婚结的也太快太随意了。


老王:当时婚介介绍闪婚的就是这个意思。(从认识到领证给钱,几天时间?)两三天。他们说去那边闪婚就是这个情况,都是一样的。

王先生说,他对女方还是比较满意的,可结婚没多久,女方突然就开始冷淡了,而且是毫无理由的冷淡。


王先生:共同生活了大概3个月。(夫妻生活有吗?)有的。(她有没有说哪里不合适,或者具体什么原因?)她就是说性格不合适,两个人在一起不够对她关心,相处了之后,她觉得不合适,她就回去了。

就这样,老婆直接一去不回,王先生千里追妻,即便追到了云南,可对方死活就是不肯回来。


王先生:后来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也不回我,今年开年的时候,三月份找红娘,我们去那边了,把事情给解决一下。不合适的话那就得办离婚,然后让她退钱,她就退了我7万块钱。

就这样,莫名其妙结了个婚,又莫名其妙离了个婚,目前两人已经办离婚手续,目前还在冷静期,老王左想右想,总觉得不对劲,这会不会是个套呢?


老王:想叫她退回一部分钱来,我找介绍人。她们两方都要退的。(你觉得女方要退你多少?)退了7万,最起码10万。介绍人这个1万块现金总要想拿回来的。

记者电话联系王先生的老婆彭女士,对方电话没接,再联系海盐这边的介绍人丁阿姨。


丁大姐:(你们怎么会给他们介绍到云南去的?)那边他们开婚介公司,我也只是一个引过去的。(为什么认识两天就可以领证。)那边也是签了合同的。拿了1万块钱辛苦费,我带过去我肯定要的,还有个老头子(另一个介绍人),通元引路引过来的,他拿了5千,我拿了5千。

那么,女方为什么非要离婚呢?丁阿姨说,是因为女方父亲过世,男方没有去。这个理由实在是太勉强,经协商,丁阿姨表示最多再退一千块介绍费,老王直接拒绝了。

栏目随行律师陈朱光认为,关于高额彩礼和婚介费,老王这边完全有权要求返还,至少要返还相当一部分。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朱光:双方已经结婚登记,而且已经共同生活了,原则上不返还的,但是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双方实际上共同生活的时间比较短,而且彩礼数额也是比较大的,法律也有规定,这种情况下的话,如果一方主张返还,那么人民法院也将结合双方的一个婚嫁情况,一个共同生活的情况,孕育情况,以及双方过错情况来决定返还的比例。

另外,即便签了合同,云南那个婚介机构要收12万介绍费也非常不合理,他建议老王这边赶紧打官司。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朱光:以营利为目的,收取高额的媒人费用,将婚姻商品化的,我们认为违反公序良俗的,这个行为应当是无效的一个行为,我们认为像本案这种情况,确实婚姻存续也比较短,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要求返还这个介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