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其中指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下列原则:
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坚持依规依法,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
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
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