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巴勒斯坦国是什么意思?
根据1933年的《蒙得维的亚公约》,一个国家必须拥有常住人口、明确的边界、独立的政府、和他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能力。即使某个要素(如领土边界)存在争议,也能承认一个国家。
许多国际法专家认为,巴勒斯坦已在基本层面满足承认建国的条件。目前,巴勒斯坦拥有常住人口,其边界存在争议,但被广泛理解为包括约旦河西岸、加沙地带和东耶路撒冷,这些地区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被以色列占领。
承认巴勒斯坦国是一种对巴勒斯坦自决权的正式政治承认,无需触及诸如边界划定或首都认定等棘手问题。承认巴勒斯坦国也将促成全面外交关系的建立,是一种外交升级。
加拿大安大略省皇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前联合国官员阿尔迪·伊姆塞伊斯表示,承认巴勒斯坦建国将导致一个重要结果--为"全面审视与以色列的双边关系"提供基础。承认巴勒斯坦的国家必须重新审视其与以色列的协议,以确保这些协议不侵犯其对巴勒斯坦国的义务,包括政治和领土完整,以及经济、文化、社会与民事关系。
曾在国际法院为巴勒斯坦国辩护的律师保罗·赖克勒表示,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国家并不需要完全中止与以色列的所有贸易。然而,如果一个承认巴勒斯坦国的国家进口来自以色列定居点农场的农产品,有关的贸易协议将构成对不法行为的协助与教唆,进而受到制约。
"两国方案"难落地?
支持承认巴勒斯坦国的人认为,此举有助于推动实现"两国方案"的政治进程。但是,正式承认巴勒斯坦国需要得到联合国安理会表决通过,而非通过联合国大会决定,作为以色列盟友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美国具有一票否决权。
22日,法国和沙特阿拉伯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共同主持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和落实"两国方案"高级别国际会议,美国已宣布不会参会。
"两国方案"的国际法律起点可以追溯到1947年的联合国分治决议。1993年签署的《奥斯陆协议》为"两国方案"提供了现实框架,2000年代初以后,以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后的边界为基础进行土地划分,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共识。但多轮谈判破裂后,该方案日益失去现实推动力,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