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买房名额
夫妻二人签订协议办了离婚手续
但是之后一方却不愿复婚
这事最终还闹到了法院
看看法院如何判决
2018年西安还在实行商品房限购政策,家住西安南郊的王某和张某两口子为了获得新购房名额,两人商量之后签订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可如愿买了新房之后,妻子张某却迟迟不愿复婚。
法官:"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感情破裂,也未再复婚,王某认为当初的离婚协议书并非双方真实意思,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处理及子女抚养权的相关约定无效。"
两人当初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约定,两人的女儿由妻子张某抚养,而男方每月需支付5千元的抚养费,除此以外,男方还需一次性向女方支付五十万元的现金。妻子之后不愿复婚,男方对于协议中的这两项条款并不愿接受。而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当初签订离婚协议时的初衷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