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陪宫外孕妻子做流产发现孩子是邻居的,持刀伤人获刑

2025-08-16 14:40  河南经济报

2025年8月12日据红星新闻,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陈某因发现邻居邵某与自己妻子发生婚外情并导致妻子宫外孕,在索要补偿未果后饮酒持刀砍伤邵某及其母亲,最终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陈某与邵某是对门居住的邻居。2022年,两人在浙江省东阳市务工期间,邵某与陈某的妻子发生婚外情,导致陈某的妻子宫外孕。陈某陪妻子做完流产手术后发现真相,与邵某理论后,邵某承认婚外情事实并承诺给予3.8万元补偿。截至2024年2月14日,邵某陆续支付了2.8万元,仍有1万元未兑付。

2024年2月14日19时许,陈某饮酒后想起妻子与邵某的纠葛及未兑现的1万元补偿,心生忿恨,准备持刀吓唬邵某并逼其兑现补偿。他从家中取出菜刀放在自家车副驾座位上,驾车来到苏某经营的小卖部。当时邵某坐在屋檐下吃瓜子,其母亲陈某仙站在路边与人聊天。陈某停车后先吃瓜子,随后返回车上取出菜刀走向邵某,朝其头部连砍数刀,邵某头额部共中五刀。在丰某与邵某母亲陈某仙阻拦过程中,陈某又朝陈某仙额部和左手中指背侧各砍一刀。随后陈某逃离现场。

经司法鉴定,邵某因外伤致额顶部、头顶部四处缝线内创口长度累计19.3厘米,前额部发际外一处缝线内创口长度4.5厘米,构成轻伤一级;陈某仙额部被砍一刀、左手中指背侧被砍一刀,构成轻微伤。

2024年2月15日晚,陈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同年2月27日,司法鉴定机构对两被害人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案件审理过程中,两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两被害人对陈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陈某因情感纠纷饮酒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一级,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陈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达成赔偿协议并获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可依法酌情从宽处理。但邵某与陈某妻子发生婚外情违反道德规范,未及时善后对案件发生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陈某罪责。

法院指出,本案虽造成轻伤后果,但陈某持刀砍人犯罪性质严重、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宜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