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做生意借50万 还钱时丈夫不认了

2024-11-15 10:05  头条

夫妻共同借钱,还款时却说"不是我借的"?法院这样判!11月13日,江苏老李借给表妹小王夫妇50万救急,可到还钱时,小王的丈夫老张竟然说"这钱跟我没关系"。借条虽然是老张签的,钱却打到了小王账户上,这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小王和老张是一对生意人夫妻,平时一起承接工程项目。去年他们手上的一个项目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眼看工程要停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时候,小王想到了表姐老李。"表姐,能不能借我50万应个急?等工程款一到账就还你!"小王在电话里恳切地说。老李心肠软,再加上是亲戚,很快就答应了。

因为小王当时在外地忙工程的事,借条就由在家的老张代签了。老李看在是亲戚的份上,也没太在意这些细节,痛快地把钱分几次打到了小王的账户上。

可是好景不长,等到还款期限到了,这对夫妻却迟迟不见动静。老李多次催要,小王总是推三阻四。

更让人意外的是,老张突然变了态度,说:"这钱是打到小王账户上的,我又没收到,也没用在家里,凭什么让我还?"

无奈之下,老李只好把这对夫妻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法官仔细审查了整个借款过程。虽然借条只有老张一个人签字,钱也是打到小王账户上,但有充分证据表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工程项目。

当这起案件摆到法官面前时,判决结果令人深思:即便只有一方签字,只要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就属于共同债务!

在法官的调解下,小王和老张同意分期偿还这笔欠款。这个结果既保护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也符合法律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夫妻之间的债务问题,可不是简单地看谁签字、谁收钱,而要看钱的实际用途。即便只有一方在借条上签字,只要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就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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