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但我也觉得阿坝州的文旅应该出来说说,这就是故意的,你们看这小牦牛出来的速度?
应该找牧民赔钱,公路不是放牧的地方,属于影响交通。
出了这类事情不要私了给钱,立马报警求助。
这种利用游客对当地民俗和环境不熟悉来谋取钱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游客的权益,也让阿坝这片美丽的土地蒙上了污点,遇到这种真就比所谓的贵门票、贵住宿更让人郁闷,因为是在开车途中还有可能危及到游客安全。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如果能证明是牧民故意驱使牦牛上路导致碰撞,那么牧民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正常的动物上路,车辆未能及时避让,责任划分则需另当别论。
在这起事件中,虽然何先生有行车记录仪作为证据,但视频是否能清晰完整地还原事件全貌,还需进一步调查。
写在最后:
阿坝州凭借其壮丽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民俗文化,一直是旅游热门目的地,希望当地能够将此事调查清楚,如果确实存在个别不良行为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以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
毕竟,游客带着满心期待而来,行囊里装的是对远方的想象,他们怕的不是山路崎岖,不是风雨无常;而是怕自己踏足的净土,藏着算计;怕笑脸相迎的背后,藏着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