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次盗窃女友家中黄金67克,获刑三年四个月

2026-01-21 14:56  头条

一男子多次在女友家中盗窃共67克黄金,被判盗窃罪,获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2025年4月份,汪某与刘某甲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汪某经常到刘某甲的家中。

2025年6月至7月,汪某到刘某甲家中实施盗窃作案3起,窃得刘某甲存放在卧室内的黄金项链、黄金手链等饰品,并销售给王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53437.31元。

在2025年6月12日,汪某在刘某甲家中,趁刘某甲不备,窃得其黄金(足金)饰品15.71克,价值人民币12222.38元。

在2025年6月20日,汪某在刘某甲家中,趁刘某甲不备,窃得老凤祥黄金(软足金)手链13.63克、周大生黄金(软足金)锁10.35克、黄金(足金)饰品21.65克,价值人民币36797.10元。

在2025年7月3日,汪某到刘某甲家,窃得黄金(足金)项链5.73克,价值人民币4417.83元。这一次是翻窗入户。

2025年8月13日,汪某被抓获归案,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民警从王某处扣押黄金(足金)项链5.73克。

汪某亲属在审理阶段代为向刘某甲赔偿20000元,刘某甲对汪某的行为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