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念一起,家宅难安。安徽一对夫妻为了区区10万元拆迁补偿款,竟然想出了让丈夫和同事妹妹假结婚的荒唐招数,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真要分道扬镳时,那套房子成了烫手山芋。这起闹剧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在法律认定上,所谓的"假意"往往要承担"真"后果。
这事得从2019年9月说起,汪女士和钱先生领了证,日子本来过得波澜不惊。到了2021年1月,钱先生为了表忠心,把自己婚前全款买下的A房加上了汪女士的名字,两个人一人一半。在法律层面上,这属于婚内房产赠与,一旦不动产登记簿完成了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就履行完毕,财产所有权合法转移,这本来是夫妻恩爱的见证。谁料2024年5月,汪女士同事邵某给她画了个大饼,说只要找个单身男人娶了自家妹妹,就能多分拆迁款,事成之后有10万元酬劳。汪女士听得心花怒放,回家就拉着钱先生商量,两人先假离婚,等钱先生和邵某妹妹办完手续拿了钱,再复婚。
为了这场"演出"天衣无缝,汪女士留了个心眼,让钱先生先把那套A房彻底过户到她一个人名下,免得夜长梦多。钱先生言听计从,两人不仅办了过户,连离婚申请都递了上去。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同事邵某那边突然说事情办不成了,两人虽然没离成婚,A房的产权证却一直躺在汪女士手里,没改回去。这里涉及一个关键的法律风险:不动产登记具有公信力,虽然两人没真离婚,但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对外是生效的,一旦发生债务纠纷,汪女士名下的这套房随时可能被查封执行。
好景不长,到了2025年3月,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汪女士一纸诉状告到了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坚决要求离婚,还要平分钱先生名下的另一套B房。钱先生也没含糊,离婚同意,B房平分也同意,唯独那套A房,他寸步不让。这房子是他婚前掏空积蓄买的,他觉得自己理应拿走85%的份额。汪女士这边理直气壮,白纸黑字产权证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这就是她的个人财产,前夫想分钱,门都没有。
法院审理后把这笔账算得清清楚楚。民法典明确规定,基于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A房第一次加名,是丈夫自愿赠与,受法律保护;2024年5月那是为了骗拆迁款才搞的过户,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个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法院特别指出,不能仅凭过户登记就认定房产归属,还得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最终判决下来,两人准予离婚,那套B房还有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房子归钱先生,他得给汪女士一笔补偿款。至于闹得沸沸扬扬的A房,判给了汪女士,但这不意味着是她个人财产,而是回到了夫妻共有的状态,她得按房子现值的一半补给钱先生。两笔账折算一下,汪女士得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掏出40936.32元给钱先生。
当初为了那虚无缥缈的10万元好处费,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现在真金白银地赔了四万多,还搭上了一段婚姻,这买卖做得真是太亏了。法律面前无儿戏,任何试图钻空子、违背公序良俗的操作,最后往往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