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天发现相亲女友患智力障碍,媒人隐瞒状况遭男方索赔4000,律师:隐瞒事实且违背公序良俗(2)

2026-01-07 16:03  零度时评

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观点:隐瞒事实且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媒婆王某为李某提供婚姻介绍服务,李某支付4000元介绍费,双方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王某作为中介人,负有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事项的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陈某患有智力二级残疾,这一情况属于婚姻合同中的重要事实。王某在介绍过程中,未充分告知李某该情况,存在隐瞒重要事实的嫌疑。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王某收取了4000元介绍费,却没有如实告知女方的重要情况,导致李某共同生活的意愿落空,这对李某而言是不公平的。并且,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看,在婚姻介绍过程中,如实告知双方的真实情况是基本的道德和行为准则,王某的隐瞒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