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清凉照被挂在健身房店长朋友圈引流

2026-09-15 15:33  头条

经营美女太离谱!浙江,一女子是健身房的常客,长相清秀,身材迷人,没料到被店长盯上了,未获本人许可,店长为了拉生意竟然偷拍女子,还把尺度大的清凉照发到网上宣传引流。女子发现后,忍无可忍,亲自上门理论,要求店长立即删除照片,遭到拒绝后,女子只好报警处理,店长还指责女子影响店铺生意,要求认错!

朱店长那套操作,从头到尾都透着一股"我是店长我怕谁"的理直气壮。

谢女士在"任意拓扑"绍兴门店办了年卡,偶然刷到店长朱某的工作朋友圈,发现自己上瑜伽课的照片被配了宣传文案,游泳时穿竞速泳衣的背影被偷拍后配了调侃文字一起挂了出去。她留言要求删帖,直接被屏蔽。报警之后,朱店长才在警方施压下删了照片,人始终没露面,一句道歉都没有。

更绝的是,朱店长反过来要求谢女士公开道歉。

他给记者回短信说,谢女士在网上发布了他的个人聊天记录、头像、名字和正面照片,还有"人格、言语不当的言论",损害了他的权益。一个偷拍女会员照片发朋友圈引流的人,反过来指责受害者"损害他的权益"。这套倒打一耙的逻辑,搁在谁身上都得气笑。

店里的反应,比店长本人还离谱。

谢女士找上苏宁广场店维权,陈经理出面阻拦,说纠纷发生在其他门店,跟本店无关,质疑谢女士"刻意找茬"并当场报警。陈经理还辩称照片不是偷拍,只是背影,不存在侵权问题。可谢女士手里有截图,朱店长的朋友圈里不止她一个,多名女会员的无码健身照都被私自传播过。一个背影,一个侧身,配着"花时间解释不如花时间证明"的引流文案,这叫"不存在侵权"?

绍兴越城区灵芝派出所的民警当场给门店上了一课。

民警明确告知,无论照片拍摄者是谁,未经当事人许可,严禁私自商用、传播他人影像,门店无需纠结争议。这话说得够清楚了。健身房是消费场所,女会员穿瑜伽服、泳衣锻炼,不是来给你当免费模特的。你拿人家的身体当引流素材,配调侃文字发朋友圈拉男客户,这叫商业侵权。

谢女士的诉求其实很简单:公开道歉,写保证书。

她不要钱,不要赔偿,就要朱店长本人在朋友圈公开道歉,出具书面保证书承诺不再私发会员照片。这个诉求放到哪儿都站得住脚。可门店大股东武汉来一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回应是:试图代为道歉、私下了结,拒绝了谢女士公开道歉的诉求,说"不接受可通过诉讼处理"。代为道歉?侵权的是朱店长,受益的是门店引流,出来道歉的却是"公司"?这算盘打得,隔着屏幕都能听见响。

朱店长人已经调去江苏新店了。

6月从龙湖天街店调到苏宁广场店,事发后又调去了江苏。苏宁广场店的工作人员说"朱店长去江苏了",记者问新店长是谁,答"还没定",问上级联系方式,答"没有,一层一层往上,我们认得最大的就是朱店长"。人走了,责任跟着走了,谢女士想找的人,被一纸调令送到了另一个省。

这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不是朱店长一个人。

谢女士手里有截图,证明"多名女会员无码健身照曾被朱店长私自公开传播"。这意味着,在谢女士发现之前,已经有人被拍了、被发了、被当成了引流的工具,而她们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健身房的工作微信朋友圈,面向的是所有潜在客户,谁都能看。一个女会员的游泳背影照,配着"冷水都能游啊,难怪有人冬泳"的文字,挂在上面招揽生意,这不是"记录",这是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