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前同居怀孕,退婚后男方起诉返还彩礼

2025-12-01 13:16  头条

女子同居怀孕退婚后被判返还部分彩礼,这事乍一看引发热议:有人说"婚没结成就该全退",也有人喊"女方遭了身心创伤,一分都不该还"。到底谁对谁错?江苏无锡这起真实案例,撕开了婚恋里最现实的一面。

2024年2月,王某和白某经人介绍订婚,男方爽快拿出11.8万彩礼,两人很快同居。本该顺理成章领证结婚,可柴米油盐的琐事磨掉了激情,争吵不断后,双方冲动退婚,白某还独自做了终止妊娠手术。随后王某起诉,要求全额返还彩礼,理由是"婚没结成,彩礼不能打水漂"。

这话听着似乎有理,但法院的判决却出人意料:只让白某返还47000余元。为啥不支持全额返还?法官的理由戳中要害:双方虽没领证,但已共同生活,且女方有妊娠经历,仅因未登记就要求全额返还,有违公平原则。

要知道,终止妊娠对女性身体的伤害不可逆,心理上的创伤更是难以愈合。男方只看到自己的彩礼损失,却忽略了女方在这段关系里的付出与牺牲。彩礼本是婚姻的祝福,不是买卖的定金,当感情破裂,不能只谈金钱不谈人情。

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需综合考量。这起判决既没否定彩礼的习俗属性,也保护了女性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情、理、法兼顾。

其实感情里没有绝对的对错,但分手后的处理方式,最见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