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小叶和男友罗某分手后,罗某踹门闯入她家,非法拘禁了她10个小时,并多次实施强 奸。案发后,罗某否认强 奸,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是在求复合,她还主动搂我的腰,发生关系是她自愿的!

案例详情
28岁的小叶原本是贵州人,后在湖州安吉县朋友处当美甲师,打工期间,小叶在朋友处认识了开烧烤摊的老乡罗某。
过了一段时间,罗某向小叶表白了,两人顺理成章恋爱了。
恋爱没多久,小叶就发现罗某非常懒散,他整天喝酒,心思一直不在烧烤摊上,生意不好也不上心。
而且,罗某控制欲极强,一喝多酒就跑到她工作的店里闹事,或者跑到小叶家纠缠,还经常跟踪她,不让她和朋友们来往。
2024年12月初,小叶觉得和罗某不合适,向他提出了分手。
谁知,罗某竟然直接从口袋掏出一把刀架在小叶的脖子上,阴恻恻地笑着说:你再跟我提分手,我就杀了你!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小叶吓得满身大汗,决定暂时忍一忍,等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就辞职,去一个罗某找不到的地方。于是她决定先稳住罗某,对罗某说不分手了。

这次之后,罗某告诉小叶,他结过两次婚都离了,还有一个孩子,但是事不过三,要是再有第三次,他只能让小叶死。
小叶被吓得瑟瑟发抖,只想尽快将手里的工作做完离开。
在此期间,罗某经常去小叶店里,双眼直勾勾盯着她,小叶吓得手不停发抖,根本没法为顾客做美甲。
这样过了两周,小叶再也受不了了,再次向罗某提了分手。
罗某不肯,闹到最后小叶报了警,在民警面前,罗某答应了分手。
可是回家后,罗某觉得被小叶报警让他没了面子,于是,他多次给小叶发威胁信息,要求复合。
2025年1月6日,罗某开始电话轰炸小叶,小叶不理他,罗某怒了,喝了一杯酒后,给母亲发了一条信息,称要杀了小叶再自杀。
随后,罗某打车去到小叶家,踹开门闯了进去,抓住小叶的头发抽打她的脸,还掏出刀在她脖子上比划。
小叶吓得拿手机要报警,罗某一把抢过去将手机摔到地上又跺了两脚,手机报废了。

罗某说要带小叶出去吃宵夜,顺便谈复合的事,小叶被吓得脑子一片空白,只能按照罗某的要求做。
吃饭时,小叶想找机会逃走,她故意露出被殴打带伤的胳膊,向店员眨眼求助,可罗某时刻在旁边,小叶动作幅度不敢太大,店员没能发现。
吃饭期间,小叶想趁上厕所求助,可罗某寸步不离跟着她,还时不时露出几块碎瓷片和折断的筷子威胁,小叶根本没有机会。
吃完饭后,罗某带小叶上了出租车,将她带回了自己家。
回到罗某住处后,罗某不顾小叶的反抗和哭喊,强行多次和她发生关系。
结束后,罗某威胁小叶不要逃跑,随后就累得睡着了,小叶吓得不敢跑,也不敢睡。
直到到了上班时间,从未迟到的小叶没去上班,朋友打她电话打不通,想起小叶曾经和她说过罗某的事,朋友立即报了警。

小叶被民警解救了出来,罗某也被刑拘。
检方认为,罗某非法侵入小叶住宅,对她实施了10个小时的非法拘禁,后又对她实施了强 奸行为。
可罗某拒不承认,他说他只是在求复合,发生关系是小叶自愿的,去他家的时候,小叶还主动搂他的腰。
然而,路上的一处监控显示,罗某多次手持东西,对小叶做出威胁动作,小叶搂他,也是罗某强行将小叶的手放在他腰上的。
另外,经调查,罗某是累犯,从2012年到2019年,他多次因强 奸罪、猥 亵罪、盗窃罪等获刑,他就是个犯罪老油条。

法律分析
一、罗某犯了什么罪?
1、罗某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罗某未经小叶允许,踹门闯入小叶家中,侵犯了小叶对自己住宅的居住安宁权,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罗某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罗某闯入小叶家后,抢夺小叶手机阻止其报警,带小叶出去吃饭过程中时刻监视,使其无法逃脱,到将小叶带回自己家,限制其自由长达10个小时。
罗某的这些行为非法剥夺了小叶的人身自由,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非法拘禁罪。

3、罗某是否构成强 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断罗某是否构成强 奸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小叶的意志。
罗某持刀威胁小叶,殴打小叶,抢夺其手机,在吃饭时用碎瓷片和折断的筷子威胁小叶,这些行为都给小叶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惧。
罗某辩称小叶主动搂他的腰,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但监控显示小叶的这一行为是罗某强行将其手放在自己腰上的。
从整个事件过程来看,小叶一直处于罗某的暴力胁迫之下,这一系列胁迫行为使得小叶处于不敢反抗的境地,小叶的反抗和求救行为也表明她并非自愿与罗某发生关系。
因此,罗某违背小叶意志,强行与其发生多次关系,构成强 奸罪。
二、罗某会受到什么处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罗某同时犯有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应当数罪并罚。

此外,罗某是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罗某曾多次因强 奸罪、猥 亵罪、盗窃罪等获刑,此次又犯数罪,作为累犯,在量刑时应当对其从重处罚。
最终,安吉县法院判罗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和强 奸罪。
综合考虑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数罪并罚,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