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柴火起争执!
江西74岁老太杀73岁老太藏尸!
被害人女儿:凶手杀人后还搬走了柴火!
案件将于11月19日开庭审理!

案发第一现场
据潇湘晨报消息称:
11月18日,据新京报"江西74岁老太杀害73岁老太并藏尸"案,将于11月19日开庭审理,被害人女儿毛女士告诉记者,案发于3月19日,母亲与被告人曾某某多次因柴火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起诉书显示,曾某某左手控制住被害人双手,右手捡起石头砸向被害人太阳穴位置,经法医鉴定,不排除被害人刘某某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由于尸体掩埋地出现异味,被害人遗体于3月30日才被警方发现,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曾某某提起公诉!

瑞金市叶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称,
已于案发后介入处理,
毛女士表示,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被告人曾某某得到严惩!
被害人女儿介绍说:
3月20号的晚上凌晨3点多,她去把我妈妈从藏尸地点拖拽到埋尸的现场,凶手是把我妈妈杀害掉,还搬走我妈妈的柴火!
前几天才出现一个70多岁的老人因为牌友悔牌,而发生争执,冲突中用水杯砸中对方后脑勺导致动脉瘤破裂死亡,现在又发生74岁老太和邻居为了一点柴火而发生争执,用石头怒砸对方太阳穴导致死亡,不排除被害人刘某某被钝器多次击打头面部,导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你瞧瞧,戾气太重了!都74岁还拎不清事情的轻重缓急吗?养老都成问题了,还自己亲手制造了一起恶性杀人案件,看来74岁不够清醒!
无论这个74岁老太太如何犯罪,都与她恶劣的老年农村生活脱不了关系,都说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也许正因为生活条件太恶劣,对物质条件的过度依赖和欲望,案件发生在3月份,那会还在春天,刚刚经历冬天的严寒,柴火对于农村家庭取暖的必需品,就变得非常珍贵,再说又是手脚不灵便的老太太,不像年轻人,要是家里没有烧火做饭的柴,背起背篓上山一趟就可以背会一背篓,一背篓柴还是够用好几天,但是对于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太太,就很艰难了!所以我们也能想象这个涉事犯罪嫌疑人的生活条件和状态,便不是很好,可以预料身边没有年轻人照顾,所以,在3月份很冷的天气,就发生了仅仅为了一点柴火,和被害人发生争执,甚至上升到肢体冲突!最后用石头或者钝器砸向被害人,发生了新闻报道的惨剧!得不偿失啊,非常无奈!老年人的生活非常艰辛,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因为一点柴火杀死对方,非法剥夺她人性命,接下来74岁的老妪又将如何面对法律的严惩,和民事的高额赔偿!
被害人女儿,一致要求对这个74岁老太执行死刑,法律面前教育为主,惩罚为次,无论怎么惩罚也都是74岁了,在公诉机关面前,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74岁的老人,如果犯罪时未满75周岁,仍可能面临死刑判决。但司法实践中,对老年人犯罪会酌情从宽处理,特别是对于年满75周岁的老人,一般不适用死刑。如果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或假释。
面对如此重大的判决,老人需要接受专业的心理疏导。可以申请监狱心理咨询服务,或通过家属联系社会心理咨询机构。保持与家人的通信联系,获得情感支持非常重要。同时,要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后果,积极面对现实,争取通过改造获得减刑机会。
在监狱中,要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和教育学习。对于年迈的老人,监狱会根据身体状况安排适当的劳动和医疗照顾。家属可以定期探视,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药品。如果身体条件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可以依法申请。
我相信当地辖区司法机关,会给这个案件有一个完好的交代!年满75岁一般情况不适用死刑,要犯罪情节而定,但是这个新闻报道的涉事老人才74岁,就等11月19日法院的最终审判结果!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此次开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