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给二婚妻子管住院发现只剩600 女方回应:已分居月余(2)

2025-04-14 13:43  第一帮帮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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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叔:妻子不把财务公开

影响夫妻信任

赵大姐指出,夫妻俩矛盾的根源是王大叔突然提出离婚。而王大叔表示,夫妻间的矛盾主要在于赵大姐在家庭经济方面的把控过于强势,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住院后,赵大姐的表现让他感到寒心。眼下,王大叔更关心原有家庭存款的去向。

王大叔女儿

我爸爸的退休金给她保管,她为什么要把他的账户取空?这么多年,存款也有大几十万,钱去了哪里?

赵大姐始终没有正面回答夫妻共同财产尚余多少。于是王大叔提出,希望拿回此前过户给继女的房屋。他表示,自己曾经和继女签订协议,将房产以29万元的低价卖给继女,图的是人到晚年,继女能够照顾他。如今王大爷称继女不在身边,29万元也没有收到。

法律人士表示,由于王大叔和赵大姐在结婚登记时,赵大姐的女儿已经成年,因此在法律上,王大叔和赵大姐的女儿互不负义务。

双方对于卖房款是否给付以及给付方式均存在异议,但基于房屋确实以买卖形式过户给了赵大姐的女儿,调解小组认为,王大叔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若王大叔以买卖的名义将房屋赠予继女,继女承诺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却未履行,王大叔则可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