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钱报课怀疑老师在打擦边球,上课内容让人大吃一惊

2024-09-23 15:53  头条

"太炸裂了!"河南郑州,女子跟人免费学习减肥,后在对方的忽悠下花9800元买了一门为期3天的高阶课程。对方声称课程不仅对身体好,还能增加夫妻感情。结果,第一天,授课老师让女子和其他学员一起哭,第三天,让女子和其他学员一起穿着黑丝,互相进行私密处按摩,女子懵了,顿时觉得上当受骗!

据悉,1年前,李梅(化名)关注一名健身主播,随后跟着主播免费学习减肥。

学了一段时间后,主播突然在群里发了一个信息,说自己有个高阶课程,老师一对一进行指导,不仅对身体好能使内脏归位,还能增加夫妻感情。现在只卖1999元,可能后续还会涨价,让李梅等人抓紧买。

李梅起初也没打算购买,但是见其他学员纷纷购买,也动了心。虽然找主播购买时,价格已经涨到了2999元,但是李梅最终还是买了一份。

买完课程后,博主将李梅拉到了另一个群里,而后又说还有更高级的课程,价值9000多,而且效果更加明显。

李梅见群里的学员有人附和,表示上网课后,和丈夫的性生活明显改善,身体也很棒,能够让你达到美轮美奂的感觉,便又花9800元,报了所谓的"高阶课"!

李梅报的所谓的"高阶课",系为期3天的线下课

上课第1天,李梅发现并非主播宣传的一对一教学,而是很多学员在一起学习,而且第一天教学的内容就是让大家哭。

李梅不能理解,"花9800元就是来哭的吗?"质问老师,老师美其名曰是释放大家感情,让大家放松。

第2天,老师讲了一些内容,但是李梅觉得收获并不多。

第3天,老师又让李梅和其他学员互相在私密处按摩,这让李某觉得羞耻。

结束课程后,李梅觉得上当受骗,于是要求退钱,未果后将此事曝光给媒体。

媒体记者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而后和李梅一起找培训机构讨说法,刚走到培训机构门口,李梅就委屈地失声痛哭。

而后,记者向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不否认前期所做的课程能够改善身体状况等宣传。对于老师教授学员互相做私密处按摩一事,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存在,但是现场没有一名男性在场。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不少网友直呼离谱,表示有钱人的生活真的看不懂!竟然真有人相信这种所谓的疗愈课。

还有网友认为,应当严惩涉事培训机构!

【安律说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涉事培训机构涉嫌虚假宣传!

只要听课,就能治病,改善夫妻感情?这个问题看似天方夜谭,但是现实中却总有人上当受骗。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属于欺诈。

具体到本案,李梅不仅可以要求涉事培训机构退钱,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对涉事机构进行处罚。

2、涉事培训机构可能涉嫌诈骗!

《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事欺诈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而采取了欺诈的手段,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行为,以达到牟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目的。

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民事欺诈是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创造履行能力而为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而合同诈骗罪是以签订经济合同为名,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涉事培训机构教学投入很低,涉事培训机构也知道教学内容没有任何效果只是用教学培训掩盖非法占有的目的,涉事培训机构还有被认定为诈骗的可能。

3、培训机构还可能涉嫌聚众淫乱!

《刑法》第301条规定,3人以上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的淫乱行为除了指自然性交以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口等行为。

培训机构传授私密处按摩的手法,本身并不违法,但是一对多,且行为"过火"的情况下,还会涉嫌到本罪。

4、最后,涉事培训机构确实应该严惩严惩。

本案也再次提醒大家:信息时代,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轻信过于夸张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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