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脚痛请假步数超1万6被开除

2025-10-26 09:27  头条

医院诊断证明与手机微信步数,在法庭上相遇时,前者远比后者更有说服力。

一名普通工人因脚痛请病假,当天微信运动却显示他走了16949步,公司据此认定他"泡病假",直接予以开除。这起看似简单的劳资纠纷,最终却让公司为此付出了118779元的赔偿代价。

法院判决明确了一点:微信步数不能成为判断员工是否真生病的决定性证据。

病假步数,引发争议

这起案件中的员工小陈是江苏某公司的卷簧工。

2019年2月22日,他在工作中扭伤了腰部,随后前往医院治疗并按规定请假。

在3月18日,小陈返岗工作,但中午又因脚痛向生产经理请假就医。

医院诊断为"右足疼痛",建议休息一周。

小陈将诊断证明拍照发给了生产经理,履行了请假手续。

问题出在第二天,当人事经理要求小陈带病假材料原件到公司办理手续时,小陈回应"原件不会给你的,我接下来看病还要用",引起了公司的怀疑。

公司调取了3月18日的监控,发现小陈早上跑步进入厂区,中午步行离开。

更让公司生疑的是,小陈当天的微信运动步数高达16949步。

基于这些发现,公司于4月3日以小陈"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为由将其开除。

法庭交锋,证据较量

小陈对公司的决定不服,随即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委裁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118779元。

公司不服从这一裁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法庭上,公司坚持自己的立场,认为小陈当日能跑步且步数过万,证明其右脚正常,不存在生病事实。

而小陈则辩称,监控视频和微信步数并不能直接证明他装病。

法院经审理后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中,小陈提供了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等材料,证明其因腰痛、右脚痛就诊的事实。

医院还为他进行了腰椎平扫、摄片等专业检查,这些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效力。

微信步数,为何不能成为关键证据

关于微信步数的争议,法院在判决中给出了明确解释:仅凭微信步数多就推定员工病情虚假,依据不足。

影响微信运动步数的因素很多,比如手机佩戴方式、日常活动需求等,不能直接反映员工的身体状况。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应向小陈支付赔偿金。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对比近期另一案例,员工周某以"腰椎间盘突出需卧床休养"为由请病假,却被发现病假期间跨省看演唱会。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支持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因为周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

两个案例结果不同,关键区别在于证据的充分性和证明力。

企业与员工的权益平衡

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在处理类似争议时的评判标准:

医疗证明的证明力优于间接证据-9。员工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是直接证据,而微信步数和监控视频只是间接证据,不足以推翻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这一权利不应被随意剥夺。

当然,病假权利也有例外情况。当病假证明来源不明、医生违规开具证明、病假期间外出旅游或员工拒不提供病假证明时,公司有权提出质疑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如今小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而这家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恐怕正在经历一次彻底检视。